驾驶电动车在路上行驶,突遇货车甩来的一个“铁板大耳光”,电动车驾驶人被打趴在地上,而坐在后座的孩子当场鲜血淋漓倒地昏迷。
11月17日中午,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接放学的儿子准备一起吃饭,11时49分许,池某途经临海古城街道靖江中路灵江二桥东匝道。“我看到迎面而来一辆货车,然后我们就被车上什么东西重重地拍打了一下,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了!”池某回忆,当时自己和儿子都被拍得不轻,儿子更是血流满面,昏了过去。
事故发生后,一位路过的热心驾驶员停下车来,及时把这对父子送往医院,池某因戴了安全头盔,碰撞时被头盔挡了不少力量,仅受轻伤。其儿小池因没戴头盔,造成眉骨骨折,处昏迷状态,被急诊的医生直接送往红区监护。
当交警快速赶到现场后,向J5E**7货车驾驶员了解情况,驾驶员陶某竟说不出事故原因,直至交警调出监控视频,才解开迷底。
视频监控画面显示示:11时49分04秒时,池某带着小池骑电动车从匝道右侧非机动车道自南往北驶来,11时49分11秒时,一辆蓝色货车在匝道自北往南行驶,借道超越右侧厢式货车时,后栏板向左侧甩出,11时49分14秒时,铁制的后栏板与电动车上的池某父子双双发生碰撞,致池某父子趴地不起,11时49分15秒时,后栏板因与池某两人发生碰撞,又往右甩回,恢复了原样。难怪货车驾驶员陶某只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知道事出的原因。幸亏事故现场附近有监控,拍下了这惊人的瞬间。
看了监控后,驾驶员陶某说,本来按厂里要求,准备驾驶浙J5E**7轻型货车从临海送货到玉环,由于出发前没有认真检查好车门、车厢,在途中发生后栏板甩出砸在他人身上,实在不应该。
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陶某负全责。警方提醒: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驾驶车辆在行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门、车厢门或栏板是否关好,确定无误后方能上道路行驶。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引以为戒!同时,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千万别小瞧这顶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为生命安全增加一道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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