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康复教室,8岁的乐乐正在康复师的带领下做腿部训练。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关爱。而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为主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则更加需要大家的关心和爱护。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我市民政局、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携手,积极解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种种难题,为其构筑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项目引领,护航健康成长
“一二,一二……对,做得好。”10月25日,在台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康复教室,8岁的乐乐正在康复师的带领下做腿部训练。乐乐的妈妈坐在旁边,不时给予他鼓励。
乐乐是个脑瘫患儿,一直被妈妈带着到处做康复,“我不期望我的小孩能变成正常人,只希望他以后可以生活自理,这样我就可以出去干活了。”乐乐妈妈说。
乐乐到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参加康复训练已近两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本来只能走两三步路,现在扶着扶手可以自己爬楼梯,而且会说很多话了。”谈起孩子的进步,乐乐妈妈的语气中透着满满的喜悦。
乐乐的进步得益于台州市儿童福利院的“添翼计划”。2017年12月,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启动“添翼计划”,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养育康复服务。“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服务过100多例困境儿童,为许多孩子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台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金颖毅说。
除了针对院外困境儿童的“添翼计划”,台州市儿童福利院于更早启动了针对院内儿童的“明天计划”。“儿童福利院里的孩子有很多是有身体缺陷的,为了他们的明天,福利院在康复这一块投入了很多资金。”金颖毅介绍,“我们常年与我市的妇女儿童医院合作,为孩子们提供医疗资源。如果孩子的病情严重到需要到市外就医,我们也和一些社会机构合作,给孩子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在“明天计划”的呵护下,孩子们的身体都在得到最大康复。
搭建平台,关心陪伴成长
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很大。因长期缺少父母的陪伴,他们可能会出现素质教育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针对此,台州市妇联从2015年开始面向全市展开社区(村)儿童保护项目试点工作,采取示范创建、资源共建等形式广泛建设儿童之家,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
“全市现有村(社区)儿童之家3000多家,比例近95%,乡镇(街道)儿童保护项目示范点410个,市级儿童保护项目试点18个。我们和民政局合作,对试点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00到10000元不等的资金扶持。”台州市妇联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台州市妇联还借力志愿者团队,提升项目社会化水平。“我们聘任协调能力强、专业水平好、工作热情高的志愿者为儿童安全教育导师,组建‘代理妈妈团’,依托儿童之家,利用寒暑假开展‘小候鸟’‘小留鸟’护飞行动,为孩子们提供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成长向导等服务。”该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一些儿童之家已经成为台州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几个院校长期的寒暑假实践基地,大学生志愿者们每年都会为留守、流动儿童组织假期活动,“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平安家庭、孝德文化、垃圾分类等方面的课程,还开展儿童启蒙礼仪培训、书法绘画培训、文体科技等活动,目前已有近万名儿童受益”。
政策支持,保障基本生活
台州市于2015年下发了《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受困儿童提供救助。
《意见》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的护理补贴,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执行;对重残(一、二级残疾)和患重病(包括白血病、自闭症、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脑瘫等重大疾病)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或给予享受全额低保。
对于台州低保家庭儿童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20%建立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且不低于200元/月。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1周岁以内儿童,再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给付新生儿营养补贴。
因经济能力有限,受困儿童往往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意见》提出,台州将建立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诊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享受国家惠民医疗政策和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就学方面,适龄孤儿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免收保育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适龄孤儿在民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实行适当补助。成年孤儿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的,纳入当地贫困大学生助学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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