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受灾企业设备补助申报开始啦!
具体要求看这里
01补助对象
2019年8月10日前我市在库统计的,且受灾损失100万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保险公司或有资质中介评估报告为准,企业可自行组织评估)。
02补助内容
企业因设备受损重新购置生产性设备(含环保处理等设备),购置时间在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设备总额达到50万元(含税)以上〔单台设备 3万元(含税)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含税)的10%予以补助。
03申报材料
1.受灾工业企业设备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受灾定损报告(保险公司或有资质中介出具);
3.设备购置清单(按发票时间先后顺序填列);
4.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设备购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
5.进口设备需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附海关进口关税复印件、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一式两份。在封面注明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04其他事项
请企业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设备购置清单)以Excel格式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与装备科。相关表格在“中国温岭官网”—站群导航—政府部门-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https://new.wl.gov.cn/art/2019/11/1/art_1391272_39691262.html
希各镇(街道)工办(经发办)、经济服务中心,三区管委会经发局(科)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帮助企业组织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云卫
联系电话:862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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