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您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然后请您正视镜头。”
最近,细心的驾驶人发现,以往在银行等办理业务常见的需先对准小镜头拍照的流程(即“人脸识别系统”)在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也已经开始启用。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陆续启用人脸识别系统,今后,处理交通违法必须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人证合一,才能进入交通违法裁决等流程。
“人脸识别系统”
将取代肉眼“上岗”
实行人脸识别后的交通违法处理流程
为什么要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据悉,以往处理交通违法核实当事人身份时,主要依靠人工审核。
人脸识别系统启用后,通过大数据比对确保当事人与出示证件一致,可有效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还可以更加严格、精准的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有效弥补了以往人工比对确定人、证是否一致的漏洞和不足。同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还可以留存当事人处理违法时的影像资料,以便日后查阅。
10月23日上午,王某强来到直属三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自己车辆名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流程,对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发现识别不了。
后经过比对核查,发现王某强处理违法出示的是他哥哥王某学的驾驶证、身份证,他哥哥王某学没有到场,虽然两人长得有点相似,但还是被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想拿别人驾驶证、身份证,冒充别人“扣分”,这种钻空子的行为行不通了。
如果有证据表明不是车主违法的,前来处理的违法当事人必须和车主一起到场,才能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台州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前往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同时应确认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能办理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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