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是七夕情人节,蜀黍早早发布了“预告”,告知市民当晚交警上路查酒驾。
其目的在于劝导市民在节日狂欢的同时,勿忘交通法规。
但偏偏仍有市民错过了“预告”,让自己成为昨日查酒行动中的“主角”。
8月7日晚上,龙某和朋友一起在椒江区轮渡路某排挡吃饭喝了两瓶劲酒,觉得不够尽兴,又跟朋友一起去KTV继续喝酒,结果又喝了五、六杯青岛啤酒。
23时21分,喝了酒的他独自驾驶浙JT3**8号小型轿车沿轮渡路、工人路行驶,途经工人路与桔园路红绿灯口向东50米处(兵剑名店前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设卡的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现场民警将龙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经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龙某血液的乙醇含量为1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8月8日,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椒江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在黄岩区新城路双丰村村口卡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9时许,一辆车牌为浙JD7**3的小型轿车途经该点时,被现场交警拦下,对该车女司机梅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在查处过程中,除了梅某涉嫌醉驾外,坐在副驾驶室位置的男子王某当晚也涉嫌酒驾。于是,现场交警也对王某进行了测试,显示为108mg/100ml,也是涉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现场民警将梅某、王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经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梅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6mg/100ml,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2mg/100ml,两人都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8日,梅某、王某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分别被黄岩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统计,七夕情人节当天,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77起,其中饮酒驾驶58起,醉酒驾驶19起。
温馨提醒
酒驾危害不言自明,但仍有不少驾驶员选择铤而走险。下阶段,台州交警部门依然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姿态,持续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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