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8月8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陈凡)近日,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途径温岭泽国镇泽楚路樟皇村路段,与蔡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手部骨折及脸部擦伤。
事故发生后,驾驶三轮电动车男子下车查看了一下,没过几分钟就驾车离开。
随后,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蔡某向警方报了警。温岭交警大队泽国中队民警赶往现场,蔡某已被送往医院诊治。
通过调取现场监控看到,三轮电动车驾驶人试图右转,二轮电动驾驶人蔡某处于直行状态。
但监控画面不能完全看清三轮电动车的车牌号码,只能通过沿途的几个监控看到车牌最后两位数字。
民警对事故现场作了仔细勘验,并对周边进行了走访,但无人认识肇事车主。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时,肇事事件发生十几天后,突然接到受害人蔡某的电话,称肇事者在自家门口摆摊。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当天刚好是集市,沈某与往常一样,在摆摊卖草席赚钱,摆的摊位就在受害人蔡某家门口。
出院回到家中的蔡某,发现家门口摆摊的这个人有点眼熟,仔细一想,这不是自己和交警正在苦苦寻找的肇事者三轮电动车主沈某吗,随即联系了交警。
民警通过侦查手段,查实沈某就是肇事三轮车驾驶人。
因交通肇事逃逸,沈某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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