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宣判……”7月19日上午,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该区海门街道吴叶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恩宝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我只是打了两个电话,他们就送钱给我了,现在我认罪”。面对法庭的审判,吴恩宝忏悔地低下了头。
打两个电话就能来钱,这电话到底有多么神奇?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
第一通电话后,5万送上门来
2010年,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椒江区海门街道吴叶村和沙田村进行整体拆迁,建造了一个名为海城佳苑的安置小区。吴恩宝在2011年3月份开始担任吴叶村村委会副主任,后被任命为沙田吴叶小区建设指挥部成员、建设管理小组副组长,并任管理小组财务负责人。杨某某是海城佳苑小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不配合或者工程质量不过关,我作为指挥部成员都会出面进行协调。此外,工程款也是先由开发区管委会拨付到指挥部,由指挥部人员,也包括我签字后才能支付。”吴恩宝这样解释他和杨某某之间的“工作”关系。
2014年,海城佳苑小区建设过程中需要外加一个“厨房落水管道工程”,吴叶村村民吴某某和叶某某得知后,委托吴恩宝出面让杨某某将该工程交予他们二人做。于是,吴恩宝拿起手机拨给了杨某某。
杨总,听说你手头有个新增的厨房落水管道工程,我同村的好友原先就是做这个的,你能不能把这个工程包给他们做,我也会尽量保证你工程的顺利实施。
杨某某刚开始并没有将该工程外包的打算,但考虑到吴恩宝在自己工程中的作用,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
2015年上半年,吴、叶二人为感谢吴恩宝在承接“厨房落水管道工程”中提供的帮忙和关照,在吴恩宝的办公室内, 送给他5万元,吴恩宝予以收受。
第二通电话后,10万有“借”无还
2017年春节前,吴恩宝急需用钱,他想起指挥部刚打了一笔数额巨大的工程款给杨某某,自己平常也不少给杨某某的工程“擦屁股”,便拿起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
杨总,听说你刚收到一笔大额工程款,兄弟年底缺钱用,能否借点给我。
吴村长,我虽然领了一笔工程款,但年底该付的付,钱已经用得差不多了,现在手头还有10万元钱,我等下取出来给你。
在一家银行门口,杨某某将刚取出的现金交给了吴恩宝:“这10万块钱是厨房落水管道工程的利润,你拿去用,不用还了。”凭着这句话,直至案发,吴恩宝也未将这“借”来的10万元还给杨某某。
“因为当时吴、叶二人说过工程完工后要感谢一下吴恩宝,他是吴叶村的村长,又是指挥部成员,平时还要靠他出面,刚好他问我借钱,这10万元就当顺水人情。他也没有推脱,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杨某某这样说道。
戏剧性的是,吴、叶二人送吴恩宝5万元时,杨某某并不知情;同样,杨某某将这10万元“借”给吴恩宝时,吴、叶二人也不得而知,只是在最终结算分红时,杨某某才道出实情并扣除了这10万元利润。
最终,法庭认定吴恩宝受贿15万元。一个小小的“厨房落水管道工程”,总利润不过30多万,而吴恩宝一人就独占近50%。他之所以这么有“底气”两次拨通电话,无非仗着自己手中的工程款拨付签字权,正是这种错误的权力观,也把他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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