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18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罗永祥)路桥有一户家庭,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个媳妇,一家四口人,都签下遗体捐献志愿书,这种情况很少见,他们也成为台州市首例一家四口人签订遗体捐赠的家庭。
7月16日,在蓬街中学门口,由路桥区蓬街镇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活动,陈正根、陈阿玲(化名)、陈菊萍三位村民分别在《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家住蓬街镇水缺头村的捐献志愿者陈正根说:“数年前听邻居说同村人陈福宝也要捐遗体,这让我有了捐献的希望,其实人去世后,如果把器官、遗体留下来,能帮到别人,那是最好的,今天总算了结了一桩心事。”
陈正根所说的陈福宝正是一家四口签订遗体捐赠家庭中的大儿子。当天,另外两名签下《捐献志愿书》的便是他的姐姐陈阿玲(化名)和妻子陈菊萍。三个月前,陈福宝的弟弟陈庆福也填写了遗体捐赠志愿书。
陈福宝是蓬街镇一名人民调解员。说起捐献遗体与器官的心愿,他说,这想法,自己20年前就有了,但不知道去哪里捐献。2015年7月一次朋友聚餐中,他得到消息,路桥区红十字会可办理有关登记事宜。“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妻子和女儿的支持,当年,我就去签了《捐献志愿书》。”更让陈福宝高兴的是,由于他经常参加有关遗体与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不少人打电话来询问有关事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他的宣传下,已有20余人加入了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中。
陈福宝的妻子陈菊萍说自己登记捐献遗体是受了丈夫的影响,“老公都这么想得开,我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如果离开人世后,可以将自己的遗体献给医学研究,帮助医学界早点攻克各种病症,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今年63岁陈阿玲是陈福宝的姐姐,当她填写完捐献器官志愿书后,高兴地说:“器官捐献对于那些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是重生的希望,对捐献者及家属而言,则是生命的延续和寄托哀思的一种方式。”
对于孩子们将来要捐献遗体这件事,陈福宝80岁的老娘王春姐想得特别明白。“我两个儿子陈福宝与陈庆福都已填写了遗体与器官捐献志愿书,今天我女儿陈阿玲及儿媳妇陈菊萍,也分别在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们一家四口登记捐献遗体不是想出风头,而是想为社会做点事,同时,希望通过我们一家人的行动,不但让更多的人能参与到这个爱心的事业中,而且让更多的人知道,人体遗体与器官捐献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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