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1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杨日龙 庞春香)在高考志愿填报日期截止前,天台县三位考生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绩,分别填报了各自院校。几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时,却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近日,天台警方通过侦查,侦破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案件,嫌疑人陈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3日晚上,张某想看一下自己的志愿填报情况,登录浙江省高效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后,发现之前填报的80所院校,却变成了一所自己没填报的大学。高考志愿填报在6月27日下午就已经结束,要想修改根本不可能。张某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于是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鲍某、汤某两位要好的同学。
没过多久,鲍某、汤某两人上网查询发现,他们的志愿也被人篡改了。三人一晚没合眼,商量着决定报案。第二天,他们走进了天台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向民警诉说了志愿被篡改的遭遇。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随即启动“大数据围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陈某。7月4日下午,经过追查,陈某被传唤到了派出所。
民警介绍,陈某和张某三人是高中同学,关系一直较好。成绩揭晓后,全班同学于6月26日回校填报志愿。在老师办公室,陈某听说自己的高考成绩只有300多分,老师将他的成绩和张某、鲍某、汤某进行比较,“他们成绩提高很多,你的成绩可能在班级是垫底了”。
张某、鲍某、汤某三位同学的成绩出色,陈某担心自己成绩不好会被人取笑,就利用知道张某等三位同学身份证号码和登录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统一的机会,在第二天下午高校志愿填报结束前,使用手机登录,先后将张某、鲍某、汤某三人的高考志愿篡改掉。
陈某改了同学的高校志愿后,几天里内心惶恐不安。6月29日,他再次登录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想把张某三人的志愿改回来,但因早已过了志愿填报截止日期而无法修改。
查明事实后,浙江省考试院根据后台记录,恢复了张某、鲍某、汤某三人的原始高校志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天台警方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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