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28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杨斌)“好好的停车位,停的却是‘僵尸车’,让真正开车的人没法使用。”不少市民群众吐槽,“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有点像城市的“牛皮癣”,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让“一位难求”的城市停车状况更加雪上加霜,对清理、整治“僵尸车”呼声很高。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清除路面安全隐患,从1月10日开始,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在全市对占道“僵尸车”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整治区域主要为:各全市各地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含两侧人行道、路面停车泊位)。
整治重点车辆为:在公共道路上长久停放,其外观状态足以使人认为属于被弃置的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
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的“僵尸车”,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行动中,全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一旦发现“僵尸车”,先联系车主及管理人,督促其在规定期限自行清理。对通知后未及时清理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后,依法将车辆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对拖移的“僵尸车”将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询”、“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等系统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含车辆所有人、车辆检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其他涉案等信息),并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
据统计:截止6月27日,台州公安交警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236辆次,接群众举报50余次,劝离机动车1168辆;拖移机动车305辆;报废公告机动车24辆;当事人领回8辆。
“‘僵尸车’长期不挪窝,挤占了原本就紧张的停车资源。”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车有的轮胎干瘪亏气、没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身积满了灰尘、车内堆满各类杂物,还可能有残留的汽油,稍有不慎可能引起火灾。
下阶段,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对“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开展整治,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如果车辆已无使用价值,达到报废期限或者需要报废的,应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到车管所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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