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丹萍)6月26日上午,路桥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新闻发布会在台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和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上对此次移交承接情况做详细介绍。
据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张彬介绍,2019年5月20日起,不再以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名义受理和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已经受理的项目,按照原程序和要求办理。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为移交承接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均以区建设局名义受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派专家负责技术支撑,会同区建设局经办人员实施并共同在结果上签字,加盖区建设局公章。2019年7月1日起,原则上由路桥区建设局独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行政许可规则,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任海涛说:“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备案、验收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权也依法交由建设部门负责,消防救援机构不再继续行使。”
此次移交的职责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和竣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旧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在新的建设部门标准未出之前,受理要求与标准保持不变,与原先消防大队保持一致。
那么,对群众来说,办理审批手续时需要注意什么?
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坚刚表示:“群众申报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项目在程序、流程与验收标准与原先在消防大队办理的基本保持不变,但表格中受理单位、现场验收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变成区建设局,同时,相应的法律文书也由建设部门发放,群众要及时向建设窗口领取最新版的纸质资料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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