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久忍)在今天(6月13日)上午召开的创建“无证明城市”新闻发布会上,黄岩区郑重宣布:黄岩全区域“无证明城市”基本创建成功!
自2018年12月启动创建以来,黄岩区出台了《黄岩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陈建勋任组长的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区创无办协同区级各部门全面梳理各类证明事项,向烦扰群众的各类证明“开刀”。截至5月底,黄岩区公布取消证明材料776件,涉及办事事项459项,经过一个月来的系统建设和事项监管,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
据统计,在创建过程中,黄岩全区共取消包括身份关系证明、住所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残疾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776件,梳理的证明材料取消率为100%,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证明材料取消后,仅今年清单公布后2个月以来,已经为办事群众减少提交证明材料5万余次,预计全年可为办事群众减免提交证明材料30万件次。
除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以外,办事部门实现变“群众跑”为“部门跑”、“数据跑”,以当事人书面承诺、信息共享、部门间核查、部门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原先的证明材料。
为防止证明事项反弹,黄岩区积极构建“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巩固“无证明城市”创建成果。黄岩区专门制定了《黄岩区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和《黄岩区实施“无证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督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专窗,专门受理申请人对实施“无证明城市”的投诉和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通过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证明材料只是办事材料的一部分,并不意味着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就不提供任何材料了。
本次清理的材料不包括如身份证、学生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各类自证材料,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审核材料,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为了举证主动提供的证据材料等诉讼证据。此外,由区初审或者接收材料,需报市级以上机关审批的,上级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人仍应当提交。
与此同时,“无证明城市”创建的目的是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因为自身需要(比如说处理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等),要求行政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不会也不能以创建“无证明城市”作为理由而拒绝开具,更不能因为创建“无证明城市”给群众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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