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拥公众800余万元投资资金到发布清盘公告,“华扶金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只用了短短4个月时间。5月28日,玉环人民法院对该平台相关人员林某、叶某、张某、邱某等四人涉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想投资赚钱反被骗
2017年9月,刘某匆匆来到玉环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投资到网络借贷平台上的2万元没了。原来,刘某不久前加了一个陌生QQ号,对方自称是台州富意投资管理公司的员工,向他推荐了“华扶金贷”P2P网络借贷平台。
所谓P2P借贷,指的是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借款人把自己需要借款的信息发布在平台上,每个借款项目都是一个投资“标的”,投资者在这个借款项目里进行投资就叫做投标。
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刘某点开了平台网址,发现里面的“标的”大多是以豪车为抵押,其中详细显示了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时间、年化率、到期时间和抵押车辆的照片等信息。看到15%的年化率以及返现奖励、现金红包、推荐奖励等种种福利,刘某心动了,随后他在网站上完成了注册、绑卡,并通过“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了投标。
两个月时间过去了,等待刘某的并非高额回报,而是公司的清盘公告。2017年9月23日晚,“华扶金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布清盘公告并关闭,许多像刘某这样的投资者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投资标的全靠伪造
“华扶金贷”平台所属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将近50岁的玉环本地人林某,此外还有总经理叶某、运营总监张某、美工邱某、客服人员等10余人。
“平台运营的前期工作都是章某帮我们弄的,包括工商经营范围模板、公司的经营人员搭配、经营场地规模等。”叶某说,在章某(另案处理)的经济资助以及介绍下,他们向杭州融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汇付天下有限公司购买了网络P2P软件及第三方支付平台。
2017年7月底,林某、叶某在没有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在富意公司位于玉环市楚门镇的办公场所内上线“华扶金贷”P2P网络借贷平台。
万事俱备,剩下的就是如何伪造标的来吸引投资者投标了。林某从自己的亲戚朋友那里要来身份证和银行卡,伪造了抵押车辆信息、借款合同等材料。员工再根据这些材料去网上下载相关图片,并使用软件处理车牌号等信息,虚假标的就做好了。
“我们发布的标的都是一些车辆抵押,但是这些其实都是我从网上查找出的相应车型照片。”在公司担任美工的邱某说。因此,投资人抢标后付的钱,其实都打到了虚假借款人账户上,最终这些钱都转到了林某实际控制和使用的账户上。
为营造出竞标激烈的假象,几名员工也在平台上开了户,并用公司的钱进行投标,吸引更多人投资。
接受法律的审判
经核实,该平台运营期间,共吸收212名被害人共计800余万元投资资金。至案发前,给73名被害人造成了240余万元损失。据林某交代,这些钱全部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利息、奖励、返现及支付员工工资、购买车辆等。
玉环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数额24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某、邱某明知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予以帮助,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此,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邱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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