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平街道范围内小学、初中和九龙学校学区不变。
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和九龙学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新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第一批次
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以下简称“房户一致”)满一年的,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在《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区户籍但无房产的视作“房户一致”。
第一批次对象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或法定监护人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②房产性质须为住宅;③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温岭籍艺术特长生、专业运动员:今年市联合艺术学校小学部(设在市实验小学)招收温岭籍小学艺术特长新生80名;市联合艺术学校初中部(设在温中实验学校)招收温岭籍初中艺术特长生,由联合艺术学校2018届小学毕业生自愿直接升入;少体校网点运动队招收相应的专业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3)锦园小区原始住户、拥有五龙小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湖漫水库移民的适龄子女:锦园小区原始住户享受2005年8月9日《锦园小区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温政办纪〔2005〕33号)第二条中的入学政策,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住宅)买卖合同到锦园小学报名入学,非原始住户不享受此政策;拥有五龙小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湖漫水库移民的适龄子女,由市湖漫库区迁建指挥部(市应急局307室)审核其报名资格,并在6月10日前统一提供名单,家长在第一批次报名时间分别到锦园小学、市四中报名。
(4)市引进人才子女(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子女、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市豪成慈善儿童之家的适龄孤儿、市双20强企业(以温政办发〔2018〕36号文件为依据)、驻温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温市委办〔2018〕13号文件为依据),分别由市人才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慈善总会、市留驻办、市人武部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严格把关,在6月10日前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必须为非太平街道和九龙学校学区内户籍。由各部门统一提供名单,逾期不再安排)。
录取办法:前面三类对象由学校直接录取。第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根据各校招收户籍学生后的空余学额数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17日。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学区(或统筹)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6年10月12日前有学区户籍的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资料)、所有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都可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第二批次
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某小学或某初中有空余学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二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学区内“房户一致”但户籍或房产未满一年的(即户籍或房产取得时间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17日之间)。
②房产其他(除房产取得时间)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19年6月17日前已在学区内的。
2.录取办法
第一步:先按对象?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第二步:若还有空余学位,再按对象?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第三步:按第一、二步无法入学的,由教育局在太平街道范围内学校和九龙学校按户籍迁入时间顺序统筹安排。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17日。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对象?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所有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都可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若某小学或某初中有空余学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三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太平街道和九龙学校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2019年6月17日房产已在学区内的。
房产其他(除房产取得时间)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2.录取办法
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本批次在房产所在学区无法入学的,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报名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报名地点:房产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所在社区资料1份,所有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都可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若适龄儿童(少年)同时符合太平街道多所学校(含九龙学校)的报名条件,只能选择一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批次(太平街道区域内学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太平街道范围内某所学校有空余学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四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太平街道区域内与他人共同所有房产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②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太平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即2016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日);
③适龄儿童为太平街道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其它镇(街道)户籍的,至毕业前须在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注册就读连续3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监护人积分排名为每个街道前5名者(不包括其它镇);
2.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随机产生第四批次太平街道区域内各校的招收对象。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
报名地点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第四批次招生公告(第三批次招生结束后,将公布在“中国温岭”官网底部网站导航—市直部门网站—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
https://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第四批次(九龙学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九龙学校空余学位少于10名,则不再组织第四批次招生;若空余学位大(等)于10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四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市新区范围内户籍的;
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市新区范围内有房产,房产其他(除房产取得时间)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2.录取办法:则空余学位按城西街道40%,城东街道30%,温峤镇15%,横峰街道10%,太平街道5%的比例分配至各镇(街道)。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录取。由九龙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镇(街道)负责抽查、监督。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
报名地点:九龙学校。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其它相应资料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第四批次招生公告)。
03
其他相关规定
1.各批次均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教育局、太平街道负责抽查。
2.太平街道范围内未落实住宅房产的拆迁户适龄子女,以拆迁协议和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建设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视作在原房产所在地学区有房产,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3.已被太平街道公办学校或九龙学校公示录取的儿童(少年),均不得参加太平街道公办学校或九龙学校下一批次的报名;同一批次内,太平街道公办学校或九龙学校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
4.港澳台、华侨子女入学,根据省里相关文件政策,按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5.九龙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不直接升入初中部,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的初中招生政策入学。
6.每一批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在“中国温岭”官网底部网站导航—市直部门网站—市教育局—阳光招生(网址:
https://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专栏上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第三、四批次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由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04
其它区域招生办法
其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浙江省、台州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严肃招生纪律。根据本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太平街道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区域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地完成辖区内义务教育的招生工作。招生文件应报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设在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05
特殊儿童入学办法
按浙江省、台州市有关规定,适龄视力障碍儿童可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0571-63461694、63461643)就读;适龄听力障碍儿童可到台州市聋哑学校(路桥区峰江街道安溶村,咨询电话82901062或82424582)就读;适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适合在校就读的,凭残疾证可到温岭市特殊教育学校(太平街道西郊路39号,咨询电话86152112)就读,适龄重度智力障碍儿童无法正常到校的,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06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预测好本辖区内温岭户籍儿童的入学人数后,确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学位数。每个镇(街道)各学校各校区70%以上的随迁子女招生名额,要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2019〕12号)招收,其余随迁子女招生名额可由各镇(街道)按照本镇(街道)阳光招生政策招收。
07
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
(一)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摸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底数,采取各种措施依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残疾儿童鉴定工作要在入学前做好,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如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按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处理。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延迟入学申请及有关资料。
(二)除本通知规定的艺术班和运动队招生外,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2019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计划数为最高限额数,招生中不得突破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各校要积极按照省现代化市创建要求,将班额控制在小学一年级43人以内,初中七年级45人以内。
(四)今年市五中允许面向全市温岭户籍小学毕业生摇号限额招收40人,市八中允许面向全市温岭户籍小学毕业生摇号限额招收40人,其他公办学校不得违规跨镇(街道)招生,镇(街道)内跨学区招生必须严格限制,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
(五)太平街道区域内公办小学、初中和九龙学校的注册名单在温岭教育信息网、温岭阳光工程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86218781)。
(六)学校擅自超计划或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列入学校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同时追究校长责任,并列入校长绩效考核。
(七)平行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八)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民办小学、初中收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
(九)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少体校网点运动队运动员除外。
(十)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原则上,太平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学区内“房户一致”满一年(即符合新生入学第一批次条件),且学校有空余学额,户籍迁入早者比户籍迁入迟者优先。其它镇(街道)转学条件由当地镇(街道)根据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条例确定,原则上参照本镇(街道)新生入学第一批次条件。
08
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作职责
为加强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要指导并督促全市各镇(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并会同太平街道办事处具体做好太平街道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学区户籍生信息。财政局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经费。发改局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检查处理力度。流管局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积分管理。
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进程。请工商、税务、房管、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把关,共同做好与入学相关的各类资料的审核验证工作。
相关部门与学校应设立监督电话,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与投诉,对出现的违规舞弊现象及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86218781 86221458
城东街道86169256 81621013
城西街道89960881 89960836
城北街道89970531 89970563
横峰街道89939336 86935515
泽国镇 86461828 86447342
大溪镇 86326593 86326538
松门镇 89051752 89051716
箬横镇 86898158 89977079
新河镇 86598106 86598018
石塘镇 86726329
滨海镇 86508068 86508015
温峤镇 86968720 86967257
城南镇 86266748 86255260
石桥头镇 89956660 86288074
坞根镇 86907215 86908906
东部新区 86680256 86680708
太平街道区域学校和九龙学校招生咨询市教育局,其他镇(街道)学校招生咨询当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社会发展办公室。
未尽事项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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