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班里的治保委员,履行职责去劝架还受了伤,没想到结果却要担主要责任。为这事,临海有位13岁少年心里很不是滋味。
治保委员课间劝架受了伤
少年叫小康(化名),是临海一所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小康表现突出,经全班同学选举,担任班上治保委员一职。
去年,在一次晚自习下课期间,小康听说班上的两名同学小峰(化名)和小舫(化名)因发生口角闹起了矛盾,便立即赶去劝架。
当时,眼看小峰和小舫扭打在一起,小舫的脖子被小峰掐住,小康连忙上前要求双方放手,却劝说无果。小康只得上前,强行将小峰的手抓住后往外甩。
这时,小峰气得推了小康。小康猝不及防倒在地上,当时又正好用手抱住小峰的肩膀,结果被压在小峰身下,导致右脚受伤。经诊断,小康右胫骨下端骨折,住院治疗了多日。
事后,小康家长为医疗费赔偿等事,多次与学校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事发后,我才知道小康担任他们班里的治保委员。”小康妈妈说,孩子受了伤,学校没有垫付任何医药费,她很无奈,要替孩子维权。
于是,小康家长将学校、小峰及其监护人均起诉至临海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4万余元。
最终,临海法院一审判令学校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康4万余元,小峰承担10%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赔偿小康1.3万余元。
见义勇为却担责,孩子很受伤
然而,对于这一结果,小康家长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这事对孩子影响较大,小康在学校表现优秀,守纪律,有责任心,也很热心肠,还入选了行为规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明明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最后却要担责,这让孩子心灵受到了伤害。”小康妈妈说,可能小康个头比其他同学高一点,才被选上治保委员,“但孩子为履行班级职务受伤还担责,真是无辜,这样我怎么放心支持他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呢?”
昨日,记者从临海法院了解到,该案经临海法院审理,认为小康在本案中承担重要责任,小峰和学校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何见义勇为也担责?
“小康的劝架行为应予以肯定,但由于他在劝架过程中采取抱摔动作,超出了劝架范畴,且未认识到抱摔动作的危险性,其采用抱摔的危险动作是导致其自身受伤的直接原因,因此担主要责任。”临海法院经办法官陈阳明说,小峰不听劝阻,用手推小康,与小康采取抱摔动作导致受伤存在一定关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治保委员这一职务在调处纠纷时存在一定的危险,学校应对担任该职务的学生进行培训,但学校并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对学生进行过培训,而且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班主任提议设班级基金
见义勇为,是正义而高尚的行为,明心见性,传递了真善美。小康作为治保委员在班级同学发生矛盾时勇于站出去劝架,对于这样的精神,小康的班主任予以肯定,并在班级群里提出了设立班级基金的提议。
“班级基金可以用来作为学生应急或公益事宜,大家自愿参与,由家委会管理基金。”小康的班主任说,基金的第一笔支出用来慰问小康,表达一下全班同学的关心。
据了解,目前,小康脚伤的治疗已终结,但还没彻底康复,由于当时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留有后遗症,这也让小康心里的坎久久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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