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这11位市委书记,最近有了新职务。
12月15日《浙江日报》头版报道,就在12月14日下午,浙江省委议军会议暨新任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任前谈话举行。
在这个会上,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车俊为11位新任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颁发任命状并讲话。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是个什么职务?已阅君今天要来聊聊。
军分区、警备区,有啥区别?
浙江总共有11个设区市,已阅君了解到,此次新任的11位新任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均由该市市委书记兼任。
有点特别的是,像宁波、温州、绍兴等9个市都是军分区,可是杭州和舟山却是警备区,这两者有啥区别?
“军分区”这个词,对喜欢看战争电影的人来说,应该不陌生;但“警备区”在战争电影所出现的频率,就不如“军分区”了。
军分区出现得稍早,土地革命时期就有了。但大规模出现是在抗战时期,当时主要进行敌后游击战,迫切需要主力军地方化,所以出现了大量军分区,但编制要看情况而定,有时是个旅,有时则是个团,而且因为战争原因,和地方行政区划并不重叠。
到解放战争期间,统一实行按行政地区设立军分区,因此在设区市中,往往有个军分区,这就成了传统,并且军分区还接受省军区和设区市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
警备区有个显著的特点:它是解放军在重要城市或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一方面要承担和军分区相同的任务,另外还要担负相应的警备任务。一般来说,各个省的省会城市通常会设立警备区,比如说杭州警备区。
聊到这里,大家想必就明白了: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当地军分区或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是党管武装原则的具体体现。军分区和警备区都是同级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
担任“第一书记”,授不授军衔
紧接着问题就来了:大家都知道,担任军职的干部,往往应该有军衔。浙江这11位市委书记担任为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会不会被授予军衔呢?
如果看建国后相关军事题材的电影再认真一点,看到“第一书记”这四个字,往往会联想另外四个字:“第一政委”。
确实,在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曾有过省、设区市的党委书记兼任军区、军分区第一政委的现象。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政委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主要领导。地方干部如果兼任的是第一政委,就要授军衔,但地方干部时常会有工作调动,万一这位市委书记或县委书记不再任地方“一把手”,而是调到上级机关工作,不再担任政委了,依旧保留军衔,也不妥当;更何况,地方干部虽然兼任军职,但仍是以地方工作为主。
因此,自从军衔制恢复之后,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再兼任第一政委,而是兼任第一书记,也无需授军衔。这11位市委书记虽然兼任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却无需再授军衔。
还有哪些地方干部,可以兼任“军职”
这里主要谈的是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的事,接下来再聊还有哪些地方干部可以兼任“军职”。
其实,军分区(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的职务并不能算作是军职。它主要体现的是党管武装原则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国防,努力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相得益彰。
不过,既然聊到设区市的市委书记,自然会让人联想到县(市、区)委书记,县一级没有军分区或警备区,怎么办?
其实,县(市、区)一级党委,有人民武装部作为军事工作部门。县(市、区)委书记也往往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不少纳入预备役编制的地方干部,也会被授予预备役军衔,这就不一一细聊了。
还有个机构,也和军队有关,那就是国防动员委员会。如果认真梳理一下,就会发现,不少地方的县、市、省的党委书记往往会兼任当地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县长、市长、省长则往往会兼任当地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从这里不难看出,地方干部兼任军事机关相关职务,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党管武装政治责任,加快构建国防动员新体系,不断开创军民融合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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