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丹萍)遇到矛盾纠纷该找谁?如何寻求法律援助?12月5日下午,路桥区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成果,积极推动“法治路桥”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廉价法律服务的公共体系。
近年来,路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坚持把法律服务同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全力做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平安护航G20”、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中的法律服务。
那么,路桥是如何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让百姓足不出户享服务。
近年来,路桥区大力推进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构建区、镇、村三级服务实体平台,形成了“网格化”服务模式,并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在司法行政网站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在手机端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开通了法律服务视频面对面服务功能,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专业的法律服务。
目前,路桥各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315个,建成率达100%,每个镇(街道)已建成2个以上的公共法律服务的示范点,创出了路桥特色。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体系”,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经广泛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路桥区制定了《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产品分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其他服务等五大类共34项产品,广大群众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免费服务产品。
今年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400多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10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285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242件,办理各类公证3144件。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配置体系”,实现均等化供给。
路桥区通过政策导向、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路桥区共组织90多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到280个村居开展了245次法治宣讲,听课人数达120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延伸调解服务触角,搭建家门口的“品牌调解室”,目前已建成路桥街道的“乡贤调解室”、蓬街镇的“老娘舅调解室”和金清镇金港社区的“三叔婆”调解室。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创设“全城通办”工作模式,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拓展微信、视频、网站等法律援助办理途径和服务模式,在部分法律援助事项中实行“零跑腿”。强化公证便民服务,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即时服务”“上门服务”,开通了网上办证业务,实现15个事项最多跑一次。
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协同体系”,让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合力。
针对路桥实际,该区成立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协会、信访“法律门诊部”、“会员法律服务站”、“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中心”等,并在法院和基层法庭、人社局、信访局、各派出所、边防所共设立了12个调解室,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实现智能化监管。
路桥区按照《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和《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细则(试行)》,重点围绕平台建设、窗口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服务成效五个方面,采用实地勘察、走访座谈、群众回访、数据分析等方式,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定,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意识,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路桥区还配置了齐全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今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80多万元,让群众享受到无偿或价格低廉且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将坚持民生需求导向,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构建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实现我区‘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路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应仲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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