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规定,现将2018年下半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下半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高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2018年下半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2、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临海范围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8年11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和临海生源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台州范围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台州生源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范围指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和浙江生源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可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也可用研究生学历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部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岗位,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的学历专业要求与岗位所列专业相对应,在“其他资格条件”栏另行要求的除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9时—2018年11月19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lhhrss.gov.cn(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登陆后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2018年11月21日24时。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22日9时—2018年11月23日17时。
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7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保管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5、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2018年11月29日24时。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5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卫计系统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及分数比例、面试形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8年下半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题型;《专业知识》科目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详见附件1)。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报考卫计系统卫技岗位的取消资格复审和聘(录)用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各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组成比例详见附件1)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本次招聘除卫计系统卫技岗位外,其他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各项的分值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科目一》×分数比例+《笔试科目二》×分数比例)×笔试分数比例+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数比例。
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出现入围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18年11月16日,招聘一览表(附件1)中有专门注明的除外。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8年11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8年11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户籍不限的情形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招聘条件的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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