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有人却不仅不遵纪守法,还对警察拳脚相向,暴力阻碍执法,结果夫妻双双进了公安局。
10月13日19时23分许,台州高速交警在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大桥段沙门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在对一辆浙JG89**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湖北籍驾驶员田某有酒驾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田某酒精含量为46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当高速交警正要对田某进行依法处理时,田某老婆孙某却冲向正在执勤的张警官,一把从民警手中抢过行驶证,民警依法口头警告,她却对民警拳脚相向,试图通过撒泼耍赖让自己的老公田某逃避处罚。在此过程中,张警官的手被孙某抓伤。执勤人员对孙某进行控制并及时拨打了110,玉环市公安局沙门派出所迅速出警,在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将孙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据田某介绍,他是13日上午喝的酒,吃晚饭时没有喝酒,感觉开车问题不大,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结果到了沙门收费站就被查了。
不知悔改,罪上加罪
经调查,田某在今年6月份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玉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此次属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又驾车上路行驶,将要被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以上两项违法合并执行。他的妻子孙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目前已被玉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这对夫妻因一时冲动,将付出惨痛代价。
高速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继今年9月28日甬莞高速乐清湾大桥段开通以来,高速交警部门已连续查获四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有一起还是醉酒驾驶的。另外,在遇到交警执法时,要积极配合,切勿胡搅蛮缠阻碍执法,以免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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