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4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久忍 通讯员 牟茜茜)“今后我一定会遵守纪律,用心做好村里的工作。”日前,台州市黄岩区上垟乡石库垟村村委会主任卢福正,拿着一纸停职教育决定书,后悔地说。
因为未经请假长期外出,也未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当天上午,上垟乡党委对卢福正发出了停职教育3个月的处理决定书。停职教育期间,石库垟村的村务工作将由该村党支部书记代为主持。
为从严加强对村社干部管理,让农村非党员村干部更好开展履职工作,今年3月,黄岩区监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黄岩区不称职村社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对政治不过硬、岗位不胜任、长期不在岗、工作不作为、办事不规矩、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暂停其职务,实行再教育、再锻炼、再使用。目前,已对5名村社干部停职教育处理。
黄岩区规定,停职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存在工作不称职等情形,但情节较轻,经教育转化后可继续履行职务的村社干部。违规发展党员,未按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本人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违法排放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等情形的,都纳入适用停职教育的范畴。停职教育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到6个月,最长可达9个月,停职期间将扣发相应的绩效报酬。
今年初,南城街道金寺堂村委会主任蒋金莲因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两次履职考核不合格,被停职教育处理。“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对她进行了3次约谈教育,她的思想认识已有了明显转变,在工作推进中也积极多了。”南城街道纪工委书记王辉说,接下来,街道将视其进一步表现,再决定是否取消对她的停职教育处理。
“停职主要是为了教育,但停职后不一定会复职。”黄岩区监委负责人说,在停职教育期间表现良好,确已改正错误的村社干部,才对其恢复履职和待遇。对停职教育期间拒不接受教育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社干部,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启动辞职、免职、罢免等程序,并在下一届村社组织换届中,将其作为“不宜”人选。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