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自即日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五类重点:
一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犯罪的问题;
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违反五个“严禁”工作纪律的问题;
四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五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临海市纪委1421信箱
邮政编码:317000
举报电话:0576-12388-2-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访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处置措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日,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相关问题的,可以依照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减轻处理;继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四、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为深入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各界主动检举违纪违法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或个人,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有奖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在广泛征集的同时,严厉打击诬告乱告的歪风邪气,对于因个人恩怨、利益冲突、家族矛盾等原因,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海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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