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10点,台州市中院执行局在诉讼服务中心为5位民工代表办理了劳动工资的领款手续,该款项共涉及200多位民工1395万元的薪资。民工代表送上锦旗,对法院司法公正为民表示感谢。
“能拿到钱真的太谢谢法院了。我身上的压力终于卸下了,终于对得起兄弟们了!”民工代表激动地说到。
此案还要追溯至2012年10月,临海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新元方塑胶有限公司、恒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胶公司”)等签订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为其建造厂房、办公楼。工程完工后,塑胶公司因经济问题,无法支付工程款,而此笔工程款当中涉及到工程施工队6个班组200多位民工的工资。多次追讨无果后,建筑公司于2016年2月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但因塑胶公司执行债务总额超2亿,债权构成复杂,且其厂房设备设定了租赁和抵押,多项权利交杂,导致资产处置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中期,台州中院执行局成功将塑胶公司厂房、设备拍卖,得执行款5000余万元。在首次处置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对全部债权盘整分析,奔赴辖区内各法院,和案件债权人进行多次协商,同时发函与国地税等有关部门洽谈,最终和相关部门及该案件其他债权人取得一致意见,确定了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款项及劳务赔偿款,并于2018年2月2日向民工代表发放了这笔执行款。
据统计,自2017年12月19日台州全市法院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319件,执行到位标的约2262.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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