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2月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鲍雯霞 记者 斯信忠)2月5日上午,三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三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保险合同》,这标志着三门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近年来,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行政案件时有发生,这也导致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风险逐渐增大,而不动产登记事项涉及的财产价值较高,赔偿金额相对巨大。为此,三门县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以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在有效降低登记风险的基础上,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去年该县共办理不动产登记3.8万件,业务扩大到“房地合一”和海域使用权合并、林权合并等,新内容的增加,出现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基础数据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受理、审核等环节容易出错,增加了登记赔偿的风险,也为一线登记工作人员带来更多的压力。
为了保障经办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三门县推出了此新招。“选择的一年保险期限,能有效保障今年2月至2019年2月保险期内存在的风险。”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林远龙介绍说,同时,2012年1月至本保单生效前这个时间段内也属于责任保险追溯期范围,且登记机构及该机构的所有从业人员均为被保险人。
与此同时,该制度还包含了特别约定、保险责任的认定、赔偿限额的设定等方面内容。其中在赔偿限额的设定上,与该县实际相结合,单次事故的赔偿限额设置为100万元人民币,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此次实行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是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又一项制度创新,它能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登记风险,以最少的成本来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系上‘安全带’。”该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包正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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