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多了一把“保险锁”
什么是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这个险种,大家可能还是第一次听说,而放眼全省,台州的做法也具有首创意义。
这是根据我市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而开展的综合性人身伤害(救助)保险,是政府出资为公众购买的普惠救助型保险。
什么人能参保呢?记者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该保险面向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抢险救灾等其他人员。
简单点讲,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好比给公共安全上了一把“保险锁”,而老百姓也多了一道“护身符”。
接下来,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将在全市统一试点。《方案》明确,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支付,全市按常住人口为基数统一招标。这也意味着,这份保险将由政府买单,老百姓不需要花一分钱。
我们来算一笔账,目前,该保险暂按每人每年2元列入预算,按台州600多万常住人口来计算,政府每年的投入将在1200万元以上。
明年上半年,这份保险将投保到位。各县(市、区)将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建立保险争议协调小组,对理赔争议等事项就地协调处理。
十种情况能获赔
有了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老百姓遭遇哪些意外能获赔?
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因下列10种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且无法明确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力赔偿或需由政府救助(赔付)的,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赔偿金额给予赔付:
火灾爆炸。因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自然灾害(含窨井盖吞噬)。因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雷电、洪水、暴雪、风暴潮、山洪、地质灾害、冰雹灾害造成人身伤亡。
重大恶性公共事件。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件导致人身伤亡。
恐怖活动。因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导致人身伤亡。
拥挤踩踏。在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高空坠物伤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政府公共设施和区域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
精神病人伤人。因遭受精神病人伤害导致人身伤亡。
野生动物伤害。因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野生动物园动物伤害除外)。
渡船交通事故。因渡船发生碰撞、倾覆、沉没等导致人身伤亡。
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或在上述灾害事件中抢险救灾、灾情处置人员因抢险救灾和灾情处置导致人身伤亡。
人身伤亡保障金额最高每人20万元;医疗费用保障金额最高每人2万元,其中免赔额为2000元。人员残疾的,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等级进行偿付。
保险期内,单次事故保障总额最高为2000万元,全年累计保障总额为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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