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临海市人民法院白水洋人民法庭前往桥头蔡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洪某诉被告蔡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庭审现场,桥头蔡村村“两委”干部以及部分村民参加了旁听。
“我爸妈当初是把房子借给他们用的,现在他们居然反咬一口说是买卖,我要求返还房子,请求法庭确认合同无效。”
“那时候,你不尽赡养义务,你爸妈还把你告上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白纸黑字,还有这么多见证人,凭什么说我是欺骗,我要求法院驳回他的起诉。”法庭辩论阶段,洪某和蔡某双方分别表述了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据被告蔡某陈述,2003年的时候,因为洪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洪某的父母将自己的一间房屋及屋后的自留地转让给蔡某,双方当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附加了条件。即蔡某要向洪某父母提供饮用水和蔬菜及照顾他们日常起居。但2015年洪某的父母去世后,洪某就反悔说合同是他们诱骗下签订的,要求返还。
对此,原告洪某坚决不认同,称当时父母的意思是借房子给蔡某他们使用,就算是签了合同也是在诱骗的情况下签订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而自己作为独生子,是唯一享有继承权的,应当继承这间房屋。
由于双方的诉求不能统一,且不同意调解,因此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尽管双方不同意调解,但法官还是与村干部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看能否拿出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为什么不当庭判,主要是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在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我们仅从法律条文出发,简单下判,很有可能让矛盾激化,达不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白水洋人民法庭庭长金振富,也是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巡回法庭”进村,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群众,另外他们也是带着“谦抑审慎善意”的态度而来,以平和的姿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从而真正解决矛盾。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临海市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已开展“巡回法庭”19次,同时还不断探索,积极开展“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落实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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