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椒江市民王先生想网购一款打火机,正准备下单时看到朋友圈里广为流传的一则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载明的禁止寄递物品从原来的58种增加到188种。“我看到打火机也在禁止寄递的物品名单里,不知道还能不能收到?”
昨日,记者就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邮政管理局。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共有19项
昨日,记者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查询到了这份由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该规定对2007年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18类物品及其他)”项,载明物品从58种增加到188种,并将《危险化学品目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均纳入其中。
规定对禁止寄递物品涵盖范围作出了较为清晰的界定。规定指出,禁止寄递物品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附录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共有19项,并对每项的禁止寄递物品进行了详细列举,其中包含打火机、气雾剂、酒精、活性炭等常见的生活用品。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毒性物质等类别外,非法伪造物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氧化剂等也都被列入其中。
违规寄递或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指出,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规定明确,用户违反本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市民、寄递企业要依规寄递
台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祁高德介绍,该规定附录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中,有不少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物品,如蓄电池、油漆等。“市民在寄递过程中,要严格依照规定,做到不寄递被列入禁止寄递指导目录的物品。寄递企业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实名登记、开箱验视等流程。”
“对于没有被列入禁止寄递指导目录的物品,市民在寄递前最好先咨询相应的寄递企业,做到安全寄递,确保自身、寄递企业及他人的安全。”祁高德提醒,对于一些安全性不明的物品,都是不能寄递的。如需寄递,则需要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安全证明。
据了解,台州多家快递公司已按照新规定在执行,并按照规定对寄递人进行实名登记,对收件包裹进行开箱验视,发现禁寄物品,就会严格按照规定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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