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08月05日
来源:
路桥区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路桥区蓬街镇赛龙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2014年,赛龙村多次使用公费购买香烟,用于老人协会选举、村民代表会议等,共花费1734元。2014年至2016年,该村以交通补贴的名义违规向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文书、计生服务员等10人发放津补贴,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1800元,共发放54000元。
2017年8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罗正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村监会主任王冬云、村支部委员罗喜(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主持支部工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村村支部原委员林杰、罗文荣、村委会原副主任蔡胜军、村委会原委员应万长(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阮桂芬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标签:
村委会 八项规定 路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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