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系列政论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引发各界关注。其中《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一集中,在阐述如何促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争取更加平等的市场地位时,唯一提到的案例就是浙江省台州市首个通过政府采购完成的PPP项目——杭绍台铁路。
记者调研了解到,台州获“点赞”的背后,与其在推进PPP工作上成效突出,并形成一系列制度化成果有关。尤其台州在“两个常态(让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成为常态、民间投资进入PPP项目成常态)”方面的探索,受到广泛关注。
据介绍,台州市是全国唯一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已连续三年发布市级PPP推介项目库,推介项目266个,总投资6178亿元。有32个项目列入财政部项目库,第三批示范项目中台州入选的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居全省第一。目前已签约落地的34个PPP项目中,民资持股50%以上的有20个。
台州的PPP工作缘何能领先全省全国?可归结为“十二字”经验,就是探索早、应用广、善操作、政策优。
探索上坚持“早”。台州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台州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若干意见(试行)》(PPP“台九条”),《意见》围绕民资参与PPP的薄弱环节,从基本原则、市场准入、项目发起、项目融资、政策优惠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举措。总结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以构建合理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备PPP项目监管体系的“台州经验”,为今后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范本。
应用上力拓“广”。台州第三批PPP推介项目分重大平台、交通基础、市政设施、公共服务、农业水利、其他设施等六大类。总投资超440亿元的杭绍台高铁开工建设,民营资本股比将达到51%,成为“绝对控股”。国内首个市域铁路S1线一期和地下综合管廊一期2个PPP项目日前完成签约。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浙东医养中心、现代大道、浙大台州研究院等项目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示范案例。
操作上讲究“善”。台州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交通、建设、国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PPP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的PPP推进工作。2016年上半年,挂牌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处,专营PPP工作。此为浙江省内首个PPP专门行政机构。成立后,各部门相互协作,严密筛选,搭建好PPP项目库。
政策上注重“优”。台州突出PPP规范化运作,明确制度界限,界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大领域,不碰红线,按政策规定把所有程序操作到位。重视存量资产项目的PPP转化,通过PPP模式引入各类投资,鼓励民资参与。抓好项目储备,强化招商推介,优化PPP项目库,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搭建PPP项目对接平台。台州市有关部门牵头统筹,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加大PPP运作力度,推进现有项目建设,加强与六大国资平台的联动,形成合作机制。
今后如何继续领跑?8月1日上午,台州市委书记王昌荣主持召开PPP“两个常态”工作座谈会,进行了再次专门研究部署。会议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全市上下务必紧紧抓住浙江省第十四党代会提出的“三个期”,即当前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强化裂变思维大抓项目,驰而不息扩大有效投资,为台州赶超跨越垒筑坚实基础。
“PPP‘两个常态’是扩大有效投资的有效手段,是增强政府投资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减轻政府负债的有效手段。”王昌荣认为,今后几年是台州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要紧紧抓住PPP项目的政策窗口期,落实“两个常态”,提高PPP项目运作水平,依靠PPP模式来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发展,走出一条民营经济先发地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新路,努力成为浙江新一轮发展“重要引擎”和“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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