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经常有领导干部打电话到纪委问这事儿。
这不,五一假期刚过,我市一处级干部老张就开始犯纠结:儿子要结婚了,儿媳是本地人,亲朋好友多,亲家想多摆几桌,把婚事办得热热闹闹的。但党纪对领导干部操办婚宴有规定。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党纪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专门的规定。可以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不要邀请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仪式,或是收受他们的礼品、礼金。
2、不要用公款公物来办喜事,或者让其他单位、个人替自己付费操办。
3、即使用自己的钱,也不能大操大办,不要超过本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
4、要提前向单位报告、备案。
那么问题又来了!在台州,怎样才算“不超过本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
哪些人需要提前向组织报告、备案?
怎样报告才不违规?
所在单位内部需不需要公示?
……
针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翻出一部操作宝典。
早在2014年,台州市纪委就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台州市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告诉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红线”在哪里。
哪些人需要报告?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含同职级的中层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哪些事需要报告?
本方案所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指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
宴请人数有无规定?
婚庆宴请亲朋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确需超出200人的,应事先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纪委、组织部审核;
丧事活动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丧葬礼俗管理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且操办酒席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一般不得宴请亲属之外的人员。
什么时候报告?
婚庆事宜应提前10日报告;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在事后10日内报告。
操办结束后,在当年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包括请客人数、客人身份、花费数额,动用车辆数和出车单位等。
向谁报告?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时,应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组织部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向所在单位报告。
所在单位内部要不要公示?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情况经核准后,由所在单位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公示表》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时间自核准之日开始,不得少于3日。
普通干部职工如何操办?
《方案》规定,我市各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本方案执行。
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这份《方案》也是台州目前最为详全的一份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点击“阅读全文”可查看《防范》全文,并下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公示表格哦。
原标题:台州的领导干部办一桌酒席,到底要不要公示、报告?这份操作指南收好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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