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5月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张韬)4月30日,台州高速交警在五一小长假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犯罪行为;令人震惊的是,事发时该名司机驾驶的车辆内不仅满载5名乘客,而且其中两位居然还是滴滴出行平台网约的顺风车“客户”。
当日夜间,高速交警在上三高速公路天台收费站外广场开展整治行动。19时44分许,在对一辆车号为浙JY****现代轿车男性司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他有涉酒嫌疑;经过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4mg/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高速交警将其带至天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
据了解,该名司机姓朱,32岁,安徽六安市人,在黄岩一家模具厂内上班。这次出行,主要目的是趁着“五一”厂里放假,带着老婆、孩子和一位朋友到杭州游玩。
据他交代,当日中午,自己在家中独自喝了一瓶啤酒;后来,又和朋友一起在一家饭店内喝了两瓶。结束后,骑电瓶车上班。下班并和家人一同吃完晚饭后,按照计划,他们一家人就从黄岩上高速驶往杭州。
“在出发前,我在滴滴出行平台上发布了信息,并幸运地接到两位从天台县到杭州的顺风车乘客发出的订单,送他们到杭州市相墅花园,价格为184.1元。”朱某告诉交警,“19时15分许,我驾车从天台收费站下高速,到天台县城桥南小区附近接上这两位乘客后就驶回高速。”
满满的一车人,其中还有自己的至亲,朱某为何还会酒后驾驶?
朱某的答案是“侥幸”——自认为虽然喝了点酒,但过了几个小时应该没事;自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到。
另外,经了解,这两位乘客为一男一女,分别姓冯和徐,其中徐女士为天台人。徐女士说,她上车前并没有去了解这位司机的个人信息,也不知道当时喝了酒。“幸亏及时被你们查获拦下,不然都不知道后果会怎样。”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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