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台州频道  >  台州新闻
权威发布| 以下2017年第三批酒驾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 台州交警

  权威曝光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出动警力张网查酒驾,现对查获的2017年第三批醉驾人员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小贴士

  酒后驾车一次也要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真正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切实珍爱生命,严拒酒后驾驶!

原标题:【权威发布】以下2017年第三批酒驾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酒驾 责任 第三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