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4月7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徐向道)大家知道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资格,然而在实际中仍有极少数“司机”在驾驶证吊销后,不顾法律后果,仍偷偷摸摸开车,结果东窗事发。
4月3日是清明节免费通行的第二天,高速上车流很大,小事故也比较多发。傍晚18时15分许,贵州的杨某驾驶一辆海马轿车沿着沈海高速往温州方向行驶到水洋互通至黄土岭隧道的超车道路段时,因为跟车距离过近不慎与前方的一辆大众轿车发生了追尾碰撞。
碰撞后两辆轿车损失都比较严重,且杨某的海马轿车已经不能继续驾驶,需要拖车。当大众轿车司机李某准备打电话报警时,被杨某一把拦住了,杨某很主动的承认说,这起事故是我的责任,我负全责,咱们私了,不用麻烦交警了。
李某也联系了大众4S店询问,大致修车费用需要5000元,杨某翻了翻口袋发现身上并没有那么多现金,于是交代其同车的伙计在现场等待拖车,而自己则跑下高速去找银行取钱。
过了一会儿,附近巡查的高速交警胡警官到达现场,胡警官大致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通知在场的这名伙计立刻打电话给杨某回来,并联系拖车迅速前来。
胡警官根据海马车牌照查询到车主是杨某,网上显示驾驶证状态被吊销,登记的电话号码和眼前的这位伙计刚才所拨打的电话号码一致,胡警官基本确定车主杨某就是离开现场的司机,于是指令拖车将海马轿车扣留至停车场。
事后,杨某知道车辆被扣留,不得不来到高速交警队。杨某知道纸包不住火,便主动承认了自己发生事故不报警准备私了的原因。杨某称自己在2013年9月因为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出了事故即便是有保险也是无法理赔的,于是便想到了私了,这样还可以避免高速交警的处罚。
看来杨某的算盘真的是打错了,天有不测风云,侥幸只会让侥幸者离安全越来越远,一次侥幸就足以带来沉痛的代价,以往的努力就成了白费,这个单只有杨某自己来买。至此,杨某不仅要赔付5000元的事故赔偿金,同时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
原标题:轿车出了事故撞得开不了 车主为什么还不报警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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