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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首例!非法上访户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判刑
2017年03月22日 来源: 温岭公安微信公众号

  “不满法院的判决,你可以依法起诉,但不要再干冲动的事情了,现在是在缓刑期,你要好好表现……”

  “今后,我一定不再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现在我在家就安心带孩子,不会再有过火的行为,请警察同志放心……”

  这是3月20日上午,温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箬横镇非法上访户江某丽的回访电话,电话中,在缓刑期间的江某丽悔恨不已。

  今年1月24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对箬横镇江某明、江某丽非法访案件作出判决,江某明、江某丽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鉴于两人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决定对二人酌情分别予以缓刑二年。

  据温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5月以来,江某明、江某丽二人因不满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走私罪的江绍某、倪某涛作出一审判决,鼓动倪某涛的家属及雇佣箬横镇的村民、上海市民共50余人去北京上访。针对打击非访行为取证难的问题,温岭市公安局定岗定员,抽调治安大队、箬横派出所等单位的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涉嫌非访的人员进行专案调查,并快速固定证据,依法办案,提升打击效能。

  2016年6月19日、7月1日,江某明、江某丽带领召集雇佣来的五十余人,从上海出发,分两次前往北京天安门进行非访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专案组民警远赴北京、上海、山东等地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最终根据《信访条例》、《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打击摧毁以信访谋利益的箬横江姓家族。

  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犯罪嫌疑人江某丽和江某明分别于2016年7月16日和7月19日被我局刑事拘留。2016年8月22日,江某丽和江某明被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3日,两人被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1月24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江某明、江某丽非法访案件作出判决。

  警方提醒:

  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信访、理性诉求的权益。只有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合理诉求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再次告诫非访行为人及欲非访人员,以信访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不经正常渠道到北京非正常上访、滋事扰秩,不仅不会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将会被依法严惩,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不容情,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原标题: 温岭首例非法上访户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判刑

标签: 温岭 首例 上访 非法 判刑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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