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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狂庆祝 燃放鞭炮被拘留
2017年02月10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陈宇新
【摘要】 近日,温岭市泽国派出所对辖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不少带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的朋友也都被请到派出所“喝茶”。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2月10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陈宇新)近日,温岭市泽国派出所对辖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不少带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的朋友也都被请到派出所“喝茶”。

  2月9日深夜,泽国东河居一带忽然响起了阵阵鞭炮声,虽然只持续了几分钟,但还是成功吸引了民警的注意。经过十几分钟的排查,民警在一赵姓男子的家门口发现了鞭炮燃放过的痕迹。

  据赵某交待,他所在的公司考虑到他去年优秀的业绩,对他进行了提拔。为庆祝自己的高升,当天晚上赵某在酒吧跟几个朋友喝酒喝到10点多。回到家后,赵某睡意全无,兴奋之余点燃了春节期间还没放完的鞭炮。

  赵某这种行为不仅打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目前,赵某已被警方拘留。

  根据温岭市发布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允许在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八以及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日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在禁爆期,泽国派出所将切实加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巡检,严肃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逢年过节、婚丧礼俗要遵守相关规定,提倡文明过节,切勿在禁爆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原标题: 升官发财狂庆祝 燃放鞭炮被拘留

标签: 燃放 烟花 爆竹 庆祝 拘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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