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集中整治网络市场乱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牢牢抓住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恶性竞争、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以网络促销节点等为重点时段,以消费举报投诉多、差评多的平台和网店为重点对象,以消费者、经营者、媒体反映较多的商品以及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商品为重点商品,开展网络执法检查行动,突出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和典型性、新领域案件,网络案件数有了新突破。
2016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网站(网店)27952个,实地检查网络交易经营者1644户,删除违法商品信息935条,开展行政指导913次,走访平台39个,已提请关闭独立网站13个,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01件,已结案罚没款共计430.2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0件。
现对其中典型的网络违法案件予以集中曝光:
王光祥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案
“MMM互助社区”是诞生于俄罗斯,并宣称能以钱生钱的投资模式。它通过入会投资,系统自动匹配资金给需求会员,以直推奖、领导奖、注册奖和利息四种形式回馈投资会员的模式,通过承诺“每日利息为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等畸高收益,引诱群众投入资金。当事人王光祥作为“MMM互助社区”的仙居地区总代理,利用“MMM互助社区”不断发展人员加入成为会员,鼓动他们投入资金,形成层级关系,并以下线的投资额计算直推奖和领导奖。
仙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借助网络监管技术力量,通过对涉案手机的微信、QQ等大量涉嫌违法的信息数据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和分析,排查出仙居县“MMM互助社区”会员的微信聊天工具“慈善互助交流群”,锁定了王光祥为仙居地区“MMM互助社区”的总代理。截至案发,群内共有成员109名,其利用“MMM互助社区”在仙居发展的下线有100多人,层级至少在五级以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仙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仙居县公安局。
案件警示:
本案系一起互联网传销案件。在当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等为幌子,欺骗、诱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最终骗取钱财的目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和群众认清互联网传销的本质,投资理财须谨慎,切勿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浙江南博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平台虚假宣传案
浙江南博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商经营,其自建的微信商城“微购第一站”平台,对外进行产品信息发布、商业推广、邀请商家入驻。经查,该微信商城于2016年3月9日开始为了拓展网络平台招商业务,发布“让你实现零投入、零风险实现你的创业梦”等信息,虚构网络商品交易记录以吸引加盟。当事人在网店页面上使用“零风险、零投入”语言并将其产品销量作虚假夸大宣传。且当事人发布的产品页面上的成交量与实际成交量不符。
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60000元
案件警示:
近年来,我市互联网商品推销服务企业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个别企业利用自建平台虚构商品成交量、或夸大宣传引诱加盟商入驻,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切实规范互联网商品推销服务平台的经营行为,台州市局对包括浙江南博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全市5家从事互联网商品推销服务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这起第三方平台虚假宣传案的查处,对规范我市互联网商品推销服务企业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效震慑了存在违法行为的互联网行业经营者。
天台县乾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网络虚假交易案
为了制造虚假交易购买好评,增加网店交易量、好评率,短期内快速提升网店经营商品的排名,进而获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机会。天台县乾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天台华云贸易有限公司、临海市周周贸易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在天猫商城平台开设的网店,通过网络委托第三方对其网店经营的商品进行刷单操作,形成虚假的商品交易记录。其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台县乾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采用“刷单”形式进行虚假交易的行为,集中作出共计26万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
当前互联网已经形成以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商业生态,但互联网“炒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整个电商商业生态的信用体系的正常形成关系,成为现代商业社会的巨大毒瘤。“炒信”通过虚假炒作实现自身信用评价超过同业经营者,扰乱了市场正常的同业竞争关系,妨害了同行经营活动;“炒信”使消费者无法获得真实的信用信息,被虚假的“信用”信息所蒙蔽,作出错误的交易决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台州市五洲生殖医学医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虚假广告案
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网站上有“上海知名专家-张国强”、“2016微创男科诊疗技术推广援助”,“台州唯独一家上海、台州两地专家定期联合会诊的男科医院,台州市男性疾病专家诊疗模式的开创者和践行者”,“六位一体分型疗法与传统疗法效果对比”、“其显效率高达97%以上,完全康复率达到89%以上,只要严遵医嘱治疗完全,几无反弹现象”,“高精度X光相比其他医院300ma的X光机精确度高”,“台州五洲生殖医院是浙江地区首家现代化正规生殖专科医院”“15年,30000多患者见证,专业、安全、有效”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在自有网站及利用百度推广发布医疗广告,使用“唯独一家”、“开创者”、“头家”、“首家”等词语进行宣传,对“显效率97%以上”、“康复率89%以上”、“几无反弹”、“无副作用”、“基本无隐患”、“见效率九成以上”、“安全无毒”等宣传内容,以及各种疗法疗效对比均无法提供来源及出处,也无相关数据支持。在发布网站广告时也未取得卫生主管部门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之行为,处罚款20万元;对当事人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发布内容不符合要求医疗广告的行为,处罚款15万元。
案件警示:
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类“莆田系”违法广告案例。包括滥用新广告法禁用的“最”、“首个”等极限用语,利用广告代言人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或者治愈率,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该案发生期间,正值“魏则西事件”发酵及其背后“莆田系”医院违法广告问题浮出水面。市场监管部门以高压态势,针对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决不姑息,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程晓威等人网络制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减肥保健食品案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向淘宝店铺健康伴侣美容养生馆购买了燃脂天天瘦(挺靓牌减肥胶囊),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331号”,服用后产生心悸、失眠等反应,疑添加非法成分。稽查支队携手市局网监办固定相关证据,展开前期调查,并会商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先期介入,初步确定淘宝店铺经营者相关信息。经对举报人提供的产品送样检测,确认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药物成分。当日,该局立案并与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联合深入调查。
经专案组层层追溯,通过近5个月的深挖追查,至目前已捣毁黑龙江哈尔滨制假窝点1个、摧毁浙江台州、安徽淮南、广东广州等地销售网络4个,抓获并采取刑事措施11人。
案件警示:
各位爱美的人士要相信,通过速效药物、保健食品来改变和保持自己的身材体型,是一条已被反复证实的“伪命题”。同时,要提醒各位网商,选择销售产品应当对产品的质量、成分、是否来自正规的生产厂商、能否提供正规票据等产品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更不能在暴利的驱使下知假售假。
温岭徐欢欢等微信非法销售假药“肉毒素”系列案
当事人徐欢欢在温岭市城西街道翡翠花园经营一间伊美绣纹绣店,平时,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学徒带学徒的形式销售假药及招揽客人。为了扩大假药销售规模,当事人还分别在山东、苏州等地开办微整形工作室,多次到外地为他人做微整形项目。
专案组在抓获当事人后,在提取大量涉案的微信、短信和通讯录分析后,进一步掌握当事人的“肉毒素”、“玻尿酸”等美容产品,大多数是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向其上线购买,货款大都是通过支付宝及微信转账交易,货源以快递形式接收。专案组通过对案件的进一步扩面与深挖,至目前,已刑拘15人,其中逮捕6人、取保7人;捣毁销售窝点9个、仓库2个。
案件警示:
近年来,整形美容行业日趋火热,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是一个“暴利”行业,本案当事人抓住女性消费者爱美心理特点,通过移动社交平台来快速发展顾客,线下多选择居民小区、写字楼作为经营地点。为了赚快钱、快赚钱,不择手段开展微整形并销售假药。其从业人员大多只经短暂培训,没有任何从业资质就从事美容微整形操作,潜在危害性特别大。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是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负责美团网在台州范围内的商户联系与签约业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美团网内“XXX私房蛋糕”、“小X?自家烘焙”、“吉X果”、“XX私房烘焙”等四家网络食品店在美团网上正常营业,而当事人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上述四家网络食品店入驻美团网平台时,有对其实施过实名认证和审查许可证的操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审查义务。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15.38元;处以罚款96000元整。
案件警示: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应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新法实施之前及实施后一段时间,有些网络平台都未履行审查的义务,不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其目的是为了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公司业绩。
该案查处后,各相关平台台州站均对自身平台内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户进行了下线处理,并要求进行法定资质审核和实地核查,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该案的查处进一步净化了台州网络订餐市场环境。
玉环恩多小吃店涉嫌网上商业诋毁案
玉环恩多小吃店(网店名为“N多寿司加盟店”)与玉环千X小吃店(网店名为“千X寿司连锁店”),为玉环两家主营寿司且实体经营地距离相近的餐饮店。
经查,玉环恩多小吃店通过美团团购网站以图片、文字形式和商家回复等方式捏造、散布:1、玉环千X小吃店品牌“千X寿司”为“山寨”、“假”等虚假事实;2、混淆产品名称、外观为通用名的事实,忽略产品本身不同,称“千X寿司”直接模仿复制其产品;三、故意称“自制色拉酱”为三无产品,虚构玉环千X小吃店使用“三无”色拉酱等事实。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发后,当事人撤下不当宣传,有悔改表现。
玉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反不正当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件警示:
当前越来越多的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营销,但个别经营者为达到增加流量,促进销售,不惜采用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本案即为典型案例。
朱文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上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朱文明与李伟伟开设于天猫平台的网店(xxiangoo服饰旗舰店)内销售的服装上分别标注有“GP”、“GF”、“sanksh”、“keweilong”、“F.F”等商标。经查,上述商标系他人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权人并非朱文明与李伟伟两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金清镇民丰小区的二楼仓库实施进一步检查。查明当事人涉嫌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合计19925件,总计经营额1908604元。
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案件警示: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遵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商标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他人不得侵犯。本案是我市近几年来查获的涉嫌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一起。
台州市黄岩传奇火锅店消费欺诈案
经查,当事人台州市黄岩传奇火锅店通过微信公众号“黄岩传奇火锅店”发布《转发送免费火锅券》优惠活动信息,多日后单方面追加每日限用十桌条件,且未公开发布更正后的转发消息。上述活动自始至终当事人未要求微信信息转发者关注该公众号,也未要求参与者对追加的限制信息在朋友圈转发,造成转发信息者无法获知补充内容,并引起消费纠纷。而当事人对转发信息者优惠减免消费的记录登记不规范不完整,事后无法一一核实。另当事人在发布的《传奇火锅解答各位顾客对本次活动的疑虑》信息中打有“最终解释权归黄岩传奇火锅”字样。
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1000元。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应用率越来越高,众多商家也把营销的目光盯上了微信朋友圈,由于有些商户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营销时常常会触犯法律法规;但也有个别商户,故意使用引人误解的语句或隐瞒重要信息,往往引起消费纠纷。
本案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开展营销活动时,发现活动的效果超出了预期,擅自追加限制条件,出于侥幸投机心理,放任原始的未做限制的营销图文在朋友圈流传。殊不知,这样欺骗消费者为自己做免费推广的行为,只会导致消费者的厌弃,即便一时得益,却导致名声败坏,是得不偿失的短视行为。
临海市杜桥美发用品商行涉嫌虚假宣传及销售无中文标签的产品案
经查,当事人为扩大商品知名度,增加销售量,在明知润贝丝女人香系列洗护用品属于国产洗护用品的情况下,仍然在“女人香商城”、“润贝丝国际”两个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关于润贝丝女人香系列洗护用品的“时尚香氛源自法国”、“已经有1018025位MM选择了它;32542份真实口碑报告;”、“源自法国美发高贵血统”、“源自法国专业科研团队”、“超过100万女性的一致信赖”等虚假内容广告,并转载到其个人微信朋友圈上,向客户进行宣传和销售。当事人已销售润贝丝女人香系列洗护用品450瓶,还有150瓶尚未销售出去,获利共计3150元,货值总额21000元。
另查,当事人还对外销售全外文标注、无中文标注的“HAIRMANICYE”系列洗护用品以及“Fruitscare”系列洗护用品。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全外文标注的“HAIRMANICYE”系列洗护用品85瓶,货值共计4320元,获利1275元;已销售全外文标注的“Fruitscare”系列洗护用品23瓶,货值共计1380元,获利345元。
当事人销售全外文标注、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洗护用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当事人虚假宣传洗护用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罚款70000元人民币。
案件警示:
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已成为目前广大消费者选购网络商品的新型途径。本案当事人在明知产品宣传案例、数据及内容是虚假的情况下,仍以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为平台向客户进行宣传,并转发到其朋友圈,使得该虚假宣传更有欺骗性,从而误导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经营进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海关报关,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属于违法行为。
原标题: 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16年度网络违法典型案例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