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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脑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伤?听律师怎么说
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王凯丽 郑敏

  天台的郭先生,在天台县森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工作,前阵子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治疗出院后就躺在家中养病。现在郭先生半边身体难以动弹,而他上班的单位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为此,郭先生的儿子小郭联系到记者,想给父亲讨个说法,父亲工作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事故:工人脑出血后半边身子动不了

  小郭父子俩,租住在天台县坦头镇东陈村的一间民房里,房间很拥挤,两张床中间就隔着一个柜子,其余就剩下一个狭窄的过道。郭先生躺在床上,半边身体已经难以活动,说话也含糊不清。

  “中午工人们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当时大家都在吃饭,我感觉手脚有点麻。”郭先生说话显得很吃力,从他的话里,只能了解到他发病地点和时间。于是,小郭接着介绍了父亲发病时的情况。

  小郭说:“父亲当时在厂里吃饭,突然从凳子上摔下来。然后他就坐在那,坐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的手已经不能放到口袋里去。后来,我接到工厂的电话,说父亲出事了。我赶到医院时,父亲说话舌头也打结了,但还能听清他在说什么。”

  在郭先生的出院记录里,医院诊断为脑出血,表现为右侧肢体无力。小郭说,父亲已经出院一阵子,情况还是这样,没有任何好转,“右臂基本上瘫掉,手根本动不了,腿能动一点,但走不了路。”

  小郭今年18岁,老家在天台永溪乡四合村,因为房子破旧无法居住,又无钱建房,才搬到现在这个地方居住。父亲生病后,只有他一个人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他说:“妈妈早几年就抛下我们离家出走了。”

  小郭和父亲在这里租房子打工,相依为命。父亲用微薄收入供小郭上学,父子俩的生活过得紧巴巴。

  这次,父亲突然生病,家里的经济来源也没有了,小郭也无法继续读书。父亲的医疗费都是靠亲戚接济,目前大概花了一万多元。

  企业:申请工伤被拒,该承担的责任不会推卸

  为了核实郭先生上班时生病摔倒的具体情况,记者来到郭先生的工作单位——天台县森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对此事的处理又持什么态度呢?

  由于公司负责人陈女士没有在公司,她在电话里讲述了郭先生发病的详细过程。

  “厂里午休的时候,郭先生感觉手在发抖,说话有点困难,就向工友求助了。公司一个管理人员给他儿子打电话后,马上开车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治疗。”陈女士表示,郭先生出事之后,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

  “我们抱着同情也是扶助的态度,送了3000元的慰问金,作为押金押在医院里。郭先生发病是星期六,公司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就去帮他申请工伤保险,但是被社保局退回来了,说这种类型不算工伤。”陈女士说,如果确实是公司承担的责任,他们不会推卸。

  律师:脑出血的诱因是认定为工伤的关键

  郭先生的病因是什么?记者之后又找到了郭先生的主治医生——天台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庞伟茂。

  庞伟茂说:“从医学上理解的话,发病的诱因是血管瘤的可能性大一点。根据入院检查,患者有动脉粥样硬化和软斑的病情,这对他的脑出血也是会有影响的。”

  对于摔倒跟脑出血是否有直接关系,庞医生表示,目前无法判断。

  之前,陈女士说,郭先生的工伤申请不被社保局认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经向郭先生的主治医生了解,郭先生脑出血的诱因暂时还无法明确,这是作为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关键部分,需要经鉴定部门鉴定后才能确认。若郭先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外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寻求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原标题: 工作期间脑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伤?

标签: 工伤 工作 脑出血 律师 天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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