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随着全国反腐工作的开展和深入,最近几年,台州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反腐败取得了新的成效。
“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反腐立案查办142人
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直是台州检察机关坚持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
去年以来,台州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2人,其中20万元以上案件43人,占立案数的30.3%;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4人,占9.8%;1000万元以案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4800余万元;渎职侵权案件47人,重特大案件5人,占10.6%。立案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7人,其中省院交办的正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
与此同时,台州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去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63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42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有14人,占22.2%。
涉嫌犯罪人员中有基层乡镇干部12人、村干部21人。如玉环县院查办的大麦屿街道环海村村干部李启进、陈增相挪用公款案,两人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198万元。
保护职务犯罪举报人调动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的主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等工作,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人民检察院将采取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专门性保护、紧急措施等多项保护措施来消除威胁。”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海介绍说,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举报人或者单位将获得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包括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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