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两天来,台州代表团对这三个报告和《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集中审议,发言踊跃,气氛热烈。
代表们在审议中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两院”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忠实履职,重视司法职能发挥,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引起了广大代表的热议。代表们认为,实现目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人大代表视察核查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燕萍提出,贫困人口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要以当地人均收入水平来重新看待,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她建议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注重民生实事,是推动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省人大代表、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提出,在“人大代表监督已治理的河”活动过程中,发现建筑泥浆偷排入河现象十分严重。“造成这个结果,主要是由于违法成本较低,查处难度较大。”张学明建议“两院”及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动,清除执法领域真空地带,加大对偷排泥浆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实现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省人大代表、浙江红石梁集团董事长邱建生提出,企业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人大立法必须着眼长远,使企业心无旁骛,专心做好自身业务。他建议“两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输送正能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推进了地方立法,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也走在全国前列,亮点不少。”省人大代表高敏建议,要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研究,加强代表工作前瞻性,夯实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要让人大监督真正发挥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解决率和主题活动的有效性”……话筒在代表们手中传递,畅所欲言、履职为民的生动场景一次次出现在审议现场。
原标题: 台州代表团继续审议省人代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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