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台州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兵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台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关于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毅关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关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通过《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九、通过关于设立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十、选举事项;
十一、通过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原标题: 关于召开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月21日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