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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司法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张维 通讯员 龚玲玲

  近日,椒江区洪家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据了解,全省仅七家司法所获此殊荣,洪家司法所是我市唯一一家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单位。

  近四年来,该所成功调处各类疑难纠纷63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成功调解上访积案三起。同时,参与刑事和解、民事部分调解案件九起,为受害者讨回各类赔偿款共计1300余万元。

  此外,为了做好普法工作,洪家司法所重点抓村干部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近年来,帮助21个行政村规范了村规民约,为村重点工程建设提出的12条法律建议均被采纳。针对民工荒问题,该所组织人员及时走访企业,帮助24家民营企业规范了劳动用工合同,给企业主提出了“拴心留人”的建议,受到了企业主和民工们的一致好评;并深入车间一线,将其汇编的《新椒江人法律服务手册》发放到民工手里,接受工人们的现场咨询。

  洪家司法所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不断加强所务管理规范化,对困难群众做到上门服务,深受辖区群众的好评。该所所长曾义平表示:“我们在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申请调解等时,要求全所人员努力做到‘三个一’的要求:一张笑脸相迎、一句贴心的问候、一杯热茶服务。”

原标题: 洪家司法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标签: 司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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