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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将不文明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章 浩

  11月18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消息称,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月底将起草完毕,预计明年七八月对外公布。

  尽管其中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开,但是针对影响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究竟应该是道德先行还是立规处罚,不少市民都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对不文明立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温岭市委党校教师慕毅飞认为,文明行为的真正养成需要一定的过程,从教育市民应该如何做、为什么这样做开始。而对于一些不能约束自己行为的人,也需要采用惩罚性手段,以“他律”来倒逼“自律”,有助于加快人们养成文明行为的习惯,有助于公民素质的提升。“这样两手抓,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

  慕毅飞说,台州出台这样的法律法规,很大程度正是顺应了本地经济的发展现实,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像新加坡等一些发达国家,同样也是采用立法手段约束公民。”

  从事外贸工作的市民李先生,对不文明行为有着更多角度的理解和观察。李先生说,很多在内地破坏市容市貌的人,一旦出境、出国,立马文明起来了,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文明的代价太大,“规范和治理社会不良行为,不能单纯依赖于道德教化和舆论谴责,关键还要给予惩罚,让不文明者有所敬畏,有所顾忌。”

  “现在有些市民的文明素养着实让人不敢恭维,像占道经营、占道停车,有时候很让人懊恼。”临海的张女士表示,立法处罚是一种警示手段,希望人人都能以此为警戒,不要触犯。

  要加强执法可操作性并长期坚持

  王女士是一名乡镇公务员,她说日常工作中,农村地区的不文明习惯要比城区严重得多,出台法律法规是能起到约束作用,“但在管理上城区范围可能还好管些,农村地区会有人力不足的问题。”

  王女士觉得,约束行为的法律法规,应该具有一定可操作性,要让执法能在各个区域都有一个落实。

  身为教育工作者的金女士认为,立法不能是简单的“罚”,应该借制定《台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机,探索建立公民诚信档案,将个人不文明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从而加强市民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金女士的同事蒋先生补充说,除了常规的罚款方式,也可以罚“力”,即让“犯规”的市民去社区或福利机构做义工来弥补。

原标题: 市民建议将不文明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冯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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