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区:港口企业日常监管职能下放
2015年09月2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从椒江区港航管理处获悉,从9月22日起,椒江行政区域范围除5家由市港航管理局托管的海门港区国有港务企业外,其余34家原本由市港航管理局直接进行行业监管的港口企业正式移交由椒江区港航管理处行使行业监管。随着此次行业监管职能的移交,台州港口所有行政管理职能均下放到县(市、区)一级。
根据《港口法》规定,市港航管理局是目前整个台州港行使《港口法》的法定单位,而目前整个台州港有6个港区,南至大麦屿港区,北至三门港区,点多面广,港口经营许可,港口安全监管,使企业和管理者基本奔波在路上。为改变这一现状,市港航管理局决定,将初审和日常行业监管职能下放到各县(市、区)港航管理处(分局)。
为做好此次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市港航管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海门港区港口企业日常监管体系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随着本次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整个台州港口实现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下放。今后,整个台州的港口经营许可等业务先由各县(市、区)一级初审,合格后报市港航管理局审批,从而极大缩短非市区业主的办理时间。市港航局将腾出人力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使台州港口的安全监管局面进一步踏入良性循环轨道。
原标题: 海门港区:港口企业日常监管职能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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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 港区 港口 监管 职能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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