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具捕鱼,是我国广大渔民的传统谋生方式,而在我们周围的江河等水域边,却经常能够看到用电捕鱼的人,因为其对生态的破坏力,这种行为激起市民的强烈愤慨。那么,电瓶捕鱼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链呢?
近日,记者接到知情人的报料:在路桥磨石桥附近就有人在推销这种捕鱼器,按照知情人指点,在文昌路155弄16号的电动车维修点,记者见到了一块醒目的牌子,除了车辆买卖、车辆维修的项目以外,捕鱼器出卖的字样也特别显眼。
店主是一对40岁左右的男女,记者以购买捕鱼器为由,进店与店主交流。见有生意上门,女店主麻利地从里间取出一个包装盒,外包装上显示:这是一款叫某某品牌的野外应急逆变电源,打开包装盒,一个长方形的设备连着两根带有金属夹的电线。女店主告诉记者,这两根是输电装置,把它们接到绑着竹竿的网具上,操作极其简单方便。
“这是电源开关。”女店主又指着另一端的装置告诉记者。
一旁的男店主强调,这个装置连接上电瓶,就可以产生巨大的电击能力,电瓶可以自己配备,也可以从他那里购买,电瓶的功率越大,电鱼时,产生的电流就越大,可以让电鱼者收获最大化。
女店主还提醒记者,装置安装好后,可以找一个用来装机油的空塑料桶,截去上半段,固定上绳索,背在背上,既方便又实用。
见记者还在犹豫,女店主告诉记者,他们家的店铺开在这里已经好多年了,卖出去的捕鱼器不计其数,有老生意,也有新客户,也有通过别人推荐找到这里来的,这些生意中,有台州人,也有想带回老家的新台州人,为了方便客户购买,他们还可以帮客户邮寄。与传统的捕鱼方式相比,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会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大象,小鱼当场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就算能侥幸活下来,也丧失了繁殖能力。这对当地的生态会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因此,也被业内称为“绝户”捕捞。
随后,记者从网上搜索该店出售的某品牌的野外应急逆变电源,并没有查到相关信息,但是在该店出售的设备装置上注明的注意事项中,特意强调:本产品带高电压,操作不当,容易引起电瓶爆炸,极易造成当事人人身安全,本产品严禁用于非法用途,非专业人员禁止使用。
据了解,来这里购买捕鱼器的人群,大多是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者,并无相关的操作技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在网上输入电鱼致人死亡等关键词,查到数千条因电鱼操作不当,致当事人触电身亡的信息,触目惊心的案例,却被这些不法者抛到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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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 路桥有人公然叫卖违法捕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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