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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张 维 通讯员龚玲玲

  近日,椒江区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布了《椒江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今后,对家人或同居女友、前妻等实施暴力,民警将上门告诫并开具告诫书,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或立案逮捕。此项制度出台之后,对于家暴事件,不需审核经济困难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即可开通绿色通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在家庭暴力警情处置方面,“重在预防”的做法得到进一步完善。在遇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时,公安机关将以告诫书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和训诫。在实施告诫过程中还可邀请当地妇联组织、村居委会参加。

  今后,对加害人作出告诫后,有关家庭暴力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将被及时存档备查。受害人在将来提起离婚及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成为获得法院支持的重要证据。法院依法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时,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有很大一部分妇女存在“家丑不外扬”心理,未能及时保障好自身权益。对于有需要的受害人,相关部门将协助受害人联系医疗机构救治,并根据需要委托伤情鉴定。告诫结束后,还将及时联系受害人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开展跟踪回访工作。此外,依托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婚姻家庭专家门诊”,也会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及社会救助。

原标题: 椒江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标签: 告诫 家庭 家庭暴力 暴力 法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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