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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省级养医结合示范点我市有两个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叶晨阳

  5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确定了全省首批养医结合示范点名单(26个),椒江区福利院、玉环县社会福利中心长者公寓榜上有名。

  养医结合是一种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其中,“医”包括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等。

  “实行养医融合模式后,一定程度上能整合现有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服务,省去了一些老人得病时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的麻烦。”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小兵说。

  据了解,椒江区福利院目前引进浙江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集医疗、康复、护理、疗养、保健于一体的康复护理医疗机构——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玉环县社会福利中心长者公寓则引进玉环洪福堂养生院,以上两个养老院在日常运作中,均配备专业护理人员,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医疗服务。

  据悉,下阶段,相关部门将对各个示范点在医保定点、人才培养、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逐步构建老年人看病、护理、养老一体化服务体系。根据有关要求,今年年底前,台州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一所以上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两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具备二级综合医疗资质老年疾病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都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人口老龄化后,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目标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发展趋势,目前市里已明确支持其发展。”李小兵表示。

  根据市里有关规定,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养老护理人员可享受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同等的技能等级津贴、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纳入入职奖补范围。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原标题: 首批省级养医结合示范点我市有两个

标签: 养老 医疗 机构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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