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2015年05月0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使广大民众熟知防灾警报信号,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时30分至10时54分进行防灾警报试鸣。
一、警报试鸣范围
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城区及有关乡(镇)。
二、警报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信号(10∶30—10∶33):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信号(10∶50—10∶54):连续鸣4分钟。
三、有关要求
届时,请全市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原标题: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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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台州 警报 防灾 政府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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