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市作风办对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充分体现了我市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力度、纠正“四风”的恒心和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这9起典型问题具体为:
1.椒江区葭沚街道干部李林宝公车私用问题。经查,椒江区葭沚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副主任兼任椒江东山片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林宝,分别在2015年2月12日和2月25日两次公车私用。2015年4月30日,椒江区葭沚街道纪工委给予李林宝党内警告处分。
2.黄岩区卫生局党委委员任文华违反规定参与“酒局”问题。经查,2015年2月3日晚,黄岩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输液室名义在劳动南路某酒店组织了一桌年夜饭,黄岩区卫生局党委委员任文华应邀参加。席间,任文华喝酒后,并向他人劝酒。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池某宴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4月10日,黄岩区纪委给予任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路桥区蓬街镇蓬东村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6月,路桥区蓬街镇蓬东村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市南湖考察,并借考察名义到奉化市等地旅游,花费村集体资金19700元;2013年7月,蓬东村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考察名义到厦门市永定县等地旅游,花费集体资金49500元。黄洋友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4月9日,路桥区蓬街镇纪委给予黄洋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海市桃渚镇东洋办事处党总支书记罗达龙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经查,2014年10月6日,罗达龙在操办女儿婚宴时,收受东洋办事处11名无人情往来的村干部(管理对象)礼金共计1.85万元。2014年11月,罗达龙退还1.85万元礼金。2015年4月8日,临海市纪委给予罗达龙党内警告处分。
5.温岭市泽国镇政府干部叶春芽值班时间进入娱乐场所饮酒问题。经查,2014年12月26日晚上5时左右,叶春芽接受其朋友钟某宴请,少量饮酒后返回镇机关值班,并在当夜7时40分左右,再次受邀在某娱乐城包厢内与他人一同饮酒,后返回镇机关继续值班。2015年4月3日,温岭市泽国镇纪委给予叶春芽行政警告处分。
6.玉环县体育局群众体育与体育市场产业科科长尤坚勇违规经商问题。经查,尤坚勇在担任玉环县体育局群众体育与体育市场产业科科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间,自2013年1月开始,未经批准在玉环县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阶段担任筹备小组联系人,公司成立后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公司经营,并在该公司领取工资、福利。2015年2月13日,玉环县体育局给予尤坚勇警告处分。
7.天台县原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资局局长方国耀违规收受礼卡问题。经查,2011年-2012年,方国耀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多次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赠送的商业预付卡,共计42000元。2014年4月25日、11月17日方国耀分别向党风廉政自律专用账户上缴12000元和30000元。2014年12月25日,天台县纪委给予方国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5年2月9日,天台县监察局给予方国耀行政撤职处分。
8.仙居县白塔镇高迁上屋村出纳吴训进等人公款私存问题。经查,2010年2月至2014年9月,时任高迁上屋村村委会主任吴才华、现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吴伟文同意将白塔镇高迁上屋村集体资金以出纳兼文书吴训进个人名义存储,共计2313199.08元,共产生2539.95元利息,利息于案发后补做村集体收入,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吴小兵在2012年得知此事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2015年3月27日,白塔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训进、吴才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小兵、吴伟文党内警告处分。
9.原三门县悬渚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正国组织公款旅游和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经查,原三门县悬渚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正国在2013年3月8日至9日期间,组织学校38名工作人员以考察听课名义到丽水市变相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9876元。调查期间,违规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还了全部旅游费用。2014年3月16日,王正国在三门县海润街道葛岙王家村老家借用三门县第三织布厂老厂房为其女儿出嫁操办婚宴酒席,共宴请817人,收受礼金798456元。调查期间,王正国退还违规收取的120人礼金101100元。2015年2月13日,三门县纪委第二纪工委给予王正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2月25日,三门县教育局免去王正国三门县悬渚小学校长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充分说明,“四风”问题的病原体并没有销声匿迹,树倒根在,当前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防止反弹任重而道远。各地各部门要时刻警醒“四风”问题反弹,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有如履薄冰的警觉,彻底打消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侥幸、观望心态,使从严要求、严格执行规定成为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态度。
通报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具体要求能否有效落实并长期坚持,关键在于“领导抓、抓领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执行,做到敢抓敢管、长管长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重点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小金库、办公室超面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解决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打通“末梢堵塞”、破解执行难,坚决防止制度成为摆设。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自觉遵守规定方面继续做好表率;又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制度规定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继续抓住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以啄木鸟精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纪必严、动辄则咎,切实避免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代替纪律处分的情况,对那些至今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对那些边纠边犯、边改边犯的顽固性问题,对那些死灰复燃、改头换面的“隐身衣”行为,要从严从重予以查处,让违纪之人付出代价,让违纪之事无处遁形。同时,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可通过12388、台州清风网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举报。
原标题: 我市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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