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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政策 市民最为关注的十个问题解答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咨询房源的市民多了,连带着咨询二手房相关问题的市民也多了不少。昨天记者在椒江房管局采访时,办公室的电话隔几分钟就响一下,都是打来咨询二手房交易政策的。

  近日,该局整理出市民最为关注的十个问题,并给予了集中解答:

  1.个人转卖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限五年变两年,起讫时间怎样界定?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5)26号)规定,一般以契证、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契证和房产证哪个办证时间早就以哪个时间为准。

  2.房产证遗失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①持身份证到建设局档案室申请出具查档记录;②持查档记录等材料到台州日报、台州商报或台州晚报刊登遗失公告;③持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报纸等材料前往房管窗口申请补证手续。

  3.婚前房产如何加配偶的名字?

  答:婚前房产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增加共有人,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明、结婚证、夫妻财产约定书等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房产登记。

  4.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如何区分?

  答:单套住宅大于144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宅,小于144平方米属于普通住宅。

  5.办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到房管部门备案吗?

  答: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产抵押贷款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房产抵押贷款还清后,还要到房管局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房产抵押贷款还清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还需持他项权利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7.二手房交易双方需要夫妻都到场吗?

  答:除产权明确为单独所有外,都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8.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交易,怎样界定时间?

  答:根据关于《椒江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椒政发[2014]30号)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满五年的起始时间,以产权证上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9.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答:可以买卖。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10.房屋买卖和赠与、继承的区别?

  答:买卖过户是指房屋产权人以一定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他人的行为。

  赠与是指房屋产权人在世的时候,将房屋产权赠送给他人的行为(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在办理过户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收费时视同房屋买卖)。

  继承指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过户叫房屋产权继承。房屋产权继承的条件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原标题: 市民最为关注的十个问题解答

标签: 房屋 产权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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