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香烟店查到“冰壶”。
“香烟店有人售卖‘冰壶’,简直太大胆了。”3月20日,临海市公安局杜桥派出所民警到香烟店进行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民警根据获悉的信息,先来到位于“金三角”附近的香烟店调查。女老板开始装聋作哑,民警在香烟店的卫生间找到几个小纸箱,打开箱子后,民警被一些玻璃小容器所吸引。透明的容器在灯光下闪闪发光,仔细一看,玻璃容器还有各种造型,很像工艺品,底部甚至安装了类似打火机的电子打火装置。
民警问女老板这些玻璃小容器是做什么的。女老板这才说,“这是‘冰壶’,一个差不多100元。”
接着,民警来到车站附近的一家超市,发现了锡纸、特制吸管和特制的打火机。吸管、打火机和我们日常使用的不一样,超市老板开始不认账,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老板才答应以后再不卖这些东西了。
在另一家超市,民警也发现了锡纸、特制吸管和特制玻璃烟嘴。
民警将香烟店和超市的违禁物品进行暂时扣押,“香烟店里的小玻璃器皿确实是‘冰壶’,后两家超市查获的东西,是‘冰壶’的一些配置。这些是吸毒者用于吸毒的工具。吸毒人员将用‘冰壶’来吸食毒品的方法叫做‘溜冰’,所以‘冰壶’又被称为‘溜冰壶’。”办案民警周杰说,“冰壶”的外表是透明的玻璃,也有塑料的,与普通的玻璃瓶不同的是,瓶子中间装有过滤设备,瓶子上方有凸出来的吸管。过滤设备有雄鹰状、宝塔状、葫芦状……色彩各异,配以透明的外表,看上去很漂亮,像一件工艺品。
其实早在2012年5月份警方就发现了辖区的香烟店和超市私下售卖“冰壶”的现象,也进行过警告,但由于“冰壶”未涉及吸毒犯罪时,也可以算做工艺品,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冰壶”是违禁品,所以查处起来有难度。但是考虑到“冰壶”的主要功能还是用于吸毒,所以派出所对业主和物品进行了暂扣。在办理了暂扣手续以后,只能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原标题: 杜桥香烟店、超市公开售卖吸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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