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出国旅游已经不再是什么稀罕事了。各大旅行社也推出各种旅游项目随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旅途中难免发生意外事件,导致纠纷发生。温州市民庄先生一家就经历了不愉快的旅途——因旅行车发生翻车事故,同行旅伴受伤而不得不中止旅行提早回国。
在索赔协商不成后,庄先生一家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昨天,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庄先生一家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判决旅行社全额退还庄先生一家旅游费用,合计9.4万元。
经过
出境游途中发生车祸
事情发生在2012年夏天。
庄先生与妻子、两个女儿一起报名参加了温州某旅行社组织的“美国东西海岸夏威夷14日游”,当年7月20日,庄先生一家四口分别与该旅行社签订了出国(境)旅游合同一份。
根据合同规定,旅游费每人2.35万元,庄先生一家共向旅行社缴纳旅游费用9.4万元,旅游时间自2012年7月31日至8月13日。
同年7月31日,庄先生一家四口和其他游客一起从温州出发,这个团一共有13人,经北京转机飞到美国纽约。
到了美国当地之后,温州的旅行社委托了上海某旅行社接洽安排美国境内旅行的事宜。一开始,行程还算顺利,不料到了第4天,出事了。
8月3日上午,旅行团乘坐上海某旅行社安排的汽车,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在马里兰州70号公路上发生翻车事故,旅客周先生被甩出车外,造成胸椎、腰椎受伤,被立即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同车的董女士也受了轻伤。
由于出了交通事故,整个团队的旅行被迫终止。除了周先生和他的父亲之外,其他旅友都在8月8日提前回国。
维权
索赔2年未果诉至法院
庄先生一家认为,他们是在温州这家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游途中,因该旅行社委托安排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旅行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退还旅游费用、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但是他们的维权之路很不顺利,和旅行社再三协商,都没有结果。今年1月13日,庄先生一家把该旅行社告到了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同时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合计9.4万元,并赔偿违约金每人3000元,合计1.2万元。
这个团里的其他旅伴们,包括受伤的周先生在内,同日都把旅行社告到了法院。
今年3月5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庄先生一家分别诉该旅行社的旅行合同纠纷案件。
旅行社方面辩称,对事故没有异议,他们同意解除合同,但是他们认为赔偿责任应当由地接即上海的那家旅行社承担责任,应当由上海的旅行社退钱并赔偿,但温州的旅行社并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
说法
温州的旅行社要担责
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庄先生一家与温州的旅行社各自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确认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由于在旅游过程中温州旅行社委托安排的汽车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行程,温州旅行社因此构成违约。庄先生一家要求解除这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方面也没有异议,法院予以支持。
因为庄先生一家的旅游合同是和温州的旅行社签订的,该旅行社是涉案旅游合同的相对方,所以温州的旅行社辩称应当由地接旅社即上海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庄先生一方没有和温州旅行社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故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违约金的诉求。
据此,昨天,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庄先生一家各自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判决温州的旅行社退还庄先生一家旅游费用,合计9.4万元。
据悉,这个旅行团内的其他旅友状告该家旅行社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分析
出境旅游纠纷有三类
鹿城法院分析,近三年来旅游合同纠纷类案件有因出境旅游办理签证、飞机延误导致行程改变提前结束、旅行途中乘坐车辆、住店发生人身伤害引发的纠纷。
纠纷最多的,发生在因出境跟团旅游由旅行社代为办理签证引发的纠纷。消费者预先已缴纳相关费用,但旅行社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拒签”,也有的是因为对方国家属于旅游旺季,旅行社无法安排住宿导致撤签引发纠纷。鹿城法院在2013年-2014年间共受理12起此类案件,最终以消费者与旅行社达成和解撤诉。
原标题: 出境游发生车祸提前回国 法院判决旅行社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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